以往,医师随便去别的诊疗机构或者自己行医执业,会被相关部门定性为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挞伐,并严厉禁止。但是,随着社会需求的发展,医疗资源紧缺的现实,“异地执业”慢慢在现实需要面前开了口子。
北京市卫计委明确表示,自8月起,在京医师到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门槛进一步放宽,医师申请多点执业不再需要本单位出具“同意书”,另外,多点执业地点数量不设上限,医疗机构的法人、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也可以多点执业。
照理讲,面对更加开放的新规,业界和公众应该纷纷叫好才是。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赞成者认为,此举可以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难题。医生多点执业由“黑着干”到“明处干”,这种改变对于医院而言,可以说是一种比较艰难的抉择。过去医生申请多点执业,基本上都要经过院长签字后,才能得到医院授权的“同意书”,导致了很多医生难以成功办完手续,单位“不放人”形成了医生多点执业的障碍。现在,医生多点执业无需审批,扫清了医生多点执业的限制与障碍,进一步调动了医生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区域间、机构间、院际间的人员流动、技术流动和资源流动,对于统筹调配非常有限的医疗资源非常有效,缓解了“看病贵”“看病难”。
反对者则表示,为保医疗质量应严禁医生多点执业。理由很简单:出现事故谁负责?万一在其他执业点执业时发生医疗事故和纠纷,而执业点不愿承担附带责任,“走穴”医生该如何是好?在原单位上班,发生医疗事故和纠纷,即使认定是责任在医生,最终拿出赔偿的主要还是医院,医生个人基本不负担,或者负担很少部分。但是其他执业点聘请“走穴”医生的主要目的是赚钱,而不是担责,一旦发生医疗风险,“走穴”医生将面临巨额赔偿的压力。
事实上,允许医生多点执业,不仅是将医生推向了市场,也是将医生的道德口碑、技术口碑推向了市场,没有金刚钻,揽不到瓷器活,比起生硬的行政干预,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更能盘活医师资源,医师也会得到更合理分配。
笔者认为,医生的流动和多点执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如何合理重构医生、医院之间的利益关联,如何明确不同执业状态下的风险责任认定,如何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出现,都要有明确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规范,让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回应。
总之,有好政策出台,还要让其平稳落地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