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 正文

落实医疗责任保险有助医改推进

2014-07-08 15:06:54 来源:中国医药报

□ 何  伟

5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了今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并提出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的配套措施。笔者认为,在深化医改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大医疗责任保险的落实力度,这样才更有利于医改的整体推进和全面深化,因为随着医改的稳步推进,医疗责任保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现出其重要性和迫切性。

按照《通知》要求,今年将新增700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加上前期已经进行的311个改革试点县,全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总数将达到1011个。而当县级公立医院在回归纯公共卫生服务本位时,由于经费保障和自主创收等受到制约和局限,其自我化解风险尤其是抵御医疗责任风险的能力将会极大地降低。

在医疗责任风险必然存在且自身化解能力受限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就必须考虑如何做好医疗责任风险防范的问题。积极的做法应该是提高诊疗服务的水平,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责任风险。但不排除部分医疗机构为降低医疗责任风险,不愿收治高风险病人或一旦发现医疗责任风险增大时,就会通过转诊等方式,转嫁风险,回避责任,轻则延误病人诊治,重则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公立医院规避此类风险成为常态,就会直接影响医改的持续有效推进。

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风险,医疗责任保险应是当前最好的选择。如果各级医疗机构按照风险预测及时购置相应的医疗责任保险,就会最大限度地降低因此类风险导致的连带损失,减少对医疗责任的焦虑和恐慌。在风险可控或可调节的情况下,公立医院才能更好地履行救死扶伤的责任,提高救治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实现惠及全民的病有所医的医改目标。

在医疗责任保险推进的初始阶段,对于界定该险种的范围和领域,认定资质和条件,规范赔付程序和方式,交纳的金额和比例,保险费用由谁支付以及责任和违约责任等都需要进行全面的论证。

降低公立医院的医疗风险,减轻医疗责任,既需要医改及其配套政策的全面落实,也需要诸如医疗责任保险等措施的跟进。将医疗责任保险纳入医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一并计划,同步推进,对医改具有推动作用。

(作者单位:安徽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hr@yaochenwd.com.cn
010-59444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