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范围
全省所有县(市、区)政府办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
改革时间
今年10月1日起将正式启动实施综合改革,2015年巩固综合改革
缓解看病贵
适当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高值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化验、检验项目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加强对高额医疗费用、抗菌药物、贵重药品以及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等回溯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开大处方、重复检查、滥用药品等行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
完善低价、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对纳入国家和四川省低价药品清单的产品,将具备相应生产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交易
缓解看病难
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2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应建立1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8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医院
完善疾病分级诊疗和转诊标准,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建立城市医院、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医疗联合体,形成便捷、畅通的转诊转院通道
充分发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的杠杆作用,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报销比例差别,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力争到2015年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深化人事改革
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推行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
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医院保障公益性、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将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与院长任免和奖惩、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医保支付、财政补助、薪酬水平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
推进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允许医务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动
10月1日起,全省所有县(市、区)政府办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将正式启动实施综合改革,2015年巩固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日前已经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方案,县级人民政府是改革实施主体,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2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应建立1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8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医院。
适当提高诊疗手术费 并纳入医保
《实施方案》在合理配置县域医疗资源,建立科学合理补偿机制,完善药械供应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了24条任务。去年,全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了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兜底”责任。
今年下半年启动省、市(州)两级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调整,适当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高值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化验、检验项目价格。方案要求,价格调整政策要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原则上由县级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2015年前限期降低价格。
《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并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实行超支分担、结余留用。
集中带量采购 保供低价、短缺药
《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衔接机制,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不含中药饮片),要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等办法开展集中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高值医用耗材则集中挂网阳光采购。
同时,还要完善低价、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对纳入国家和四川省低价药品清单的产品,将具备相应生产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交易,对临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物,通过国家或探索省级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