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通过法侠肠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强制性工资标准,也是国家干预劳动力市场的一种重要手段。这一制度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直以来,各地根据劳动部2004年修改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所称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也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①延长工作时间工资;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③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根据2004年新修改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法制化,加强企业工资收人的宏观调控,制止部分企业过分压低职工工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