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8日凌晨,一位77岁的老人上台阶时摔伤,被120急救车送进河南郑州市中医院。经医生诊断,老人右股骨骨折。其侄女在给老人办理了住院手续,交了1000元押金后便一去不回。2015年1月15日下午,已经连续照顾老人4个多月的该院医护人员给报社打来热线,说老人病愈已经近1个月了,需要进行康复运动恢复行走能力,但没人给他办理出院手续,他便一直躺在病床上(1月15日《大河报》)。
从一些专业调查和媒体报道看,没钱、没证件、家属失联的人员滞留医院的情况并不鲜见,有的拖延三五年甚至更长时间。一些医院的遭遇跟郑州市中医院类似,在求助于相关部门之后,问题无法得到解决而陷入孤立无援的地步,医院在救治了病人之后,自己却面临无人相救的境地。作为公益性的服务机构,医院又不可能同时承担社会福利、救济、民政和公共安全等职责,那么有关部门此时应当扮演什么角色呢?
透过此类事件可以看出“九龙治水”之下的责任缺失,民政、卫生等部门都往往有各自不作为的理由,若没有清晰的责任定位和任务分解,推诿扯皮之下,医院很容易被置于风口浪尖。由医院去协调各方则力不从心,若是选择放弃责任又会背负道德和法律的双重代价,那么病人滞留医院究竟由谁来管,公共服务机构的烦恼由谁来解决?时下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秩序也需要得到规范,如果不能给医疗机构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如何让其达到政策的要求和公众的诉求?
要解决“三无人员”的去向或者恶性滞留的问题并不复杂,稍加区分就能做到有的放矢。比如,对于被家人抛弃的人员,相关部门就可以启动法律程序;对没有亲属的人员,则可以按政策规定送福利院或救济所;对于精神病人则要由专业机构进行收治;对于故意赖着不走者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总之,卫生和民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并协同努力才能化解“医赖”现象。否则,这一问题就会日益严重,并成为一大社会隐患。
从某种意义上讲,“医赖”跟“医闹”现象一样具有破坏力和杀伤性,也对公共治理能力提出了检验,若任其蔓延和发展只能加大社会风险和治理成本,需要及时处置和预防,并通过一系列完善的配套措施进行长效治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并提前介入?
一方面,需要对“医赖”这种涉及多个部门的现象,明确一个牵头机构,由其承担第一责任;另一方面,要畅通相应的权利诉求渠道,让包括医院在内的权利者,能够藉此来反映诉求和解决问题;当然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刚性的责任约束和促进机制,让失位和失范的责任得到履行。总之,病人滞留医院不能再无人问津,这是医院无法承受的代价,也是公众和社会无法承担的风险。(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