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保护和发展中药材,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对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中药材保护、促进中药产业科学发展,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一)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具有扎实基础。
党和国家一贯重视中药材的保护和发展。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中药材生产研究应用专业队伍初步建立,生产技术不断进步,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市场监管不断加强,50余种濒危野生中药材实现了种植养殖或替代,200余种常用大宗中药材实现了规模化种植养殖,基本满足了中医药临床用药、中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具备有利条件。
随着全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特别是原料质量保障问题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中药材在中医药事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对中药材资源保护和绿色生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代农业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为创新中药材生产和流通方式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中药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中药材保护和发展仍然面临严峻挑战。
一方面,由于土地资源减少、生态环境恶化,部分野生中药材资源流失、枯竭,中药材供应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另一方面,中药材生产技术相对落后,重产量轻质量,滥用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现象较为普遍,导致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药质量和临床疗效,损害了中医药信誉。此外,中药材生产经营管理较为粗放,供需信息交流不畅,价格起伏幅度过大,也阻碍了中药产业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发展促保护、以保护谋发展,依靠科技支撑,科学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推动生产流通现代化和信息化,努力实现中药材优质安全、供应充足、价格平稳,促进中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整合社会资源,突出企业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2.坚持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推动传统技术挖掘、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促进中药材科学种植养殖,切实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减少对野生中药材资源的依赖,实现中药产业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3.坚持提高产量与提升质量相结合。强化质量优先意识,完善中药材标准体系,提高中药材生产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确保中药材市场供应和质量。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中药材资源保护与监测体系基本完善,濒危中药材供需矛盾有效缓解,常用中药材生产稳步发展;中药材科技水平大幅提升,质量持续提高;中药材现代生产流通体系初步建成,产品供应充足,市场价格稳定,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具体指标为:
——中药材资源监测站点和技术信息服务网络覆盖80%以上的县级中药材产区;
——100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野生中药材实现种植养殖;
——种植养殖中药材产量年均增长10%;
——中药生产企业使用产地确定的中药材原料比例达到50%,百强中药生产企业主要中药材原料基地化率达到60%;
——流通环节中药材规范化集中仓储率达到70%;
——100种中药材质量标准显著提高;
——全国中药材质量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
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在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基础上,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摸清中药资源家底。
建立全国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国中药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掌握资源动态变化,及时提供预警信息。
建立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区、药用动植物园、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库,保护药用种质资源及生物多样性。
专栏1 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专项
1.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推进31个省(区、市)约1000个县的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启动并完成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国家、省(区、市)、县(市)三级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
2.全国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建设。每个省(区、市)建设2~3个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站,逐步在资源集中的市(地)、县(市)建设监测和信息服务站点。
3.全国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建设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区10个,药用动植物园15个,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库3个。原生境保护药用物种5000种以上,迁地保护药用物种6500种以上,离体保存药用物种种质7000种,共10万份。
(二)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
建设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重点针对资源紧缺、濒危野生中药材,按照相关物种采种规范,加快人工繁育,降低对野生资源的依赖程度。
建设大宗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常用大宗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基地,鼓励野生抚育和利用山地、林地、荒地、沙漠建设中药材种植养殖生态基地,保障中成药大品种和中药饮片的原料供应。
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广使用优良品种,推动制订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在适宜产区开展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的种子种苗繁育,从源头保证优质中药材生产。
发展中药材产区经济。推进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开展趁鲜切制和精深加工。提高中药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中药材绿色循环经济。突出区域特色,打造品牌中药材。
专栏2 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专项
1.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建设100种中药材野生抚育、野生变种植养殖基地,重点建设麝香、人参、羚羊角、川贝母、穿山甲、沉香、冬虫夏草、石斛等濒危稀缺中药材基地。
2.大宗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中药基本药物、中药注射剂、创新中药、特色民族药等方面100种常用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基地;结合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防沙治沙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建设50种中药材生态基地。
3.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选用优良品种,建设50种中药材种子种苗专业化、规模化繁育基地。
4.中药材产区经济发展。培育150家具有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种植基地的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企业,培育50家中药材产地精深加工企业。
(三)实施中药材技术创新行动。
强化中药材基础研究。开展中药材生长发育特性、药效成分形成及其与环境条件的关联性研究,深入分析中药材道地性成因,完善中药材生产的基础理论,指导中药材科学生产。
继承创新传统中药材生产技术。挖掘和继承道地中药材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结合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创新提升,形成优质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规范,加大在适宜地区推广应用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