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腾讯网2015年5月5日)
应该说,这是对于药品管理和价格形成机制的一次重大改革。按照《通知》规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众所周知,上世纪80年代开始,政府为摆脱卫生投入的包袱,为医院开出了“以药补医”的处方——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成15%,作为对医院的资金投入补偿。此后,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愈来愈重。而且,越是高价药品,越是青睐医院,也越受医院青睐——医院是药品消耗的大户,在15%的固定加成比例下,同样卖一盒药,付出的人力成本等一样,但价格高的比价格低的利润要高……于是,不少药品改头换面,争相提价,当年的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任内就批了上万个改变剂型和包装的所谓新药!
为遏制药价虚高,2001年以后我国推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国家发改委还为每一种药品制定了最高零售价,但效果未尽如人意,其他衍生问题还有不少。以2011年11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的山东某药厂生产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为例,出厂价为每支0.32元,中标价为18.49元,医院零售价为21.26元,中间利润已然高达6500%以上,但距离最高零售价还差得很远——这个所谓的“天花板价”居然是35.9元!
巨额的差价,为医药公司开展商业贿赂提供了广阔空间,一大批医药代表因此“先富起来”,收取药品回扣成为一些医生的重要收入来源,甚至统计药方也可以成为生财之道。贵药、新药受到追捧,“大处方”层出不穷,极大地败坏了医药行业的道德水准。与此同时,部分必需药物因为中标价格太低,导致厂家不愿生产,经常出现断货,这样的情形在心血管、妇科、儿科等专科用药中屡见不鲜。
既然政府定价解决不了问题,取消也属顺其自然。有人担心药品价格飞涨,其实大可不必——中国大大小小的制药厂多达上万家,在这样的竞争格局之下,出现药价越贵越吃香,原本就是一种匪夷所思的畸形!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如何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管——会不会出现厂商为了压低成本,降低药品质量标准,抑或在药品原材料上以次充好?在食品行业,我们已经有了这样的教训——这“粉”那“精”横空出世,地沟油扬名天下!但愿这一幕在药品行业不要重演,因为用药安全与百姓生命健康息息相关!
(作者是广州医疗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