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中医药的发展和走出去战略,期待着中医药在建设健康中国中发挥优势。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原卫生部1987年10月就出台了《中药保健药品的管理规定》,明确了将传统医药作为《保健药品》的管理,随着行业的发展,国家1996年6月出台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并公布了“药食两用”原材料。
时至今日,中药保健药品发展的步伐日新月异,逐渐演化为中药保健食品(入口产品)和保健用品(外用产品)两大派系。目前保健食品法规已基本完善,但保健用品虽然市场需求巨大,产业鼎盛,却没有一部国家层面的规章来管理,造成监管缺失,出了问题谁都可以管的“九龙治水”的局面。
因此,出台《保健用品管理办法》有很多优势。一是有利于保障扶持中药保健用品行业发展,从国家层面,将党和国家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制度化。二是有利于加强中药保健行业规范管理,使中药健康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保健用品行业依法治业的自觉性。三是有利于推动中药特色技术产品的继承与创新,加强民族技艺传承与保护,给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新动力。四是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医疗卫生法律体系,形成符合群众健康需求和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和促进健康服务业良性发展。五是有利于保健用品服务体系完善和特色优势发挥,满足“医患”两家需求。六是有利于促进中医药健康疗法走向世界,保持传统健康技艺在世界医药卫生学中的领先地位。
总之,民众健康产业的发展,一方面需要我们对传统特色技艺的传承,另一方面更需要对健康行业(产品)进行规范管理,建立适应当代人类诉求的服务模式。(李现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