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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暴力伤医行为必须“零容忍”

2015-07-31 09:35:35 来源:南方日报

刘秋宜

暴力伤医的新闻,屡有所闻,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当下,清远也难以置身事外。近两个月,清远至少发生3起伤医事件。放眼全国,据中国医院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每所医院平均每年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高达27次。

伤医事件,为何愈演愈烈?缘于医患之间互不信任加剧,缘于看病难、看病贵难以解决,缘于患者对医护人员和医疗技术的期望值过高,缘于伤医犯罪成本太低、处罚太轻……种种缘由纠缠下,医患关系有时甚至“势如水火”。

暴力伤医,施暴者虽得以逞一时之快,但医护人员和患者都不是胜利者,施暴注定是“分则两伤”之举。医院暴力,不仅干扰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会影响到医疗系统的服务供给能力,甚至可能会导致从业者心理状态发生很大的改变,甚至会产生厌烦患者、过度保护、消极怠工、放弃行医等行为,最终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不尊重医护,就是不尊重生命。暴力伤医没有胜利者,医生、患者、甚至社会公众都将成为暴力的受害者。对于医暴行为,“零容忍”是不可更改的一贯立场,任何施暴人员都要依规依法处理。

维护患者权利和合法权益,应当走正规途径,依法维权。一方面,政府和医院要完善相关制度,厘清医护人员的权责,畅通患者维权渠道,让患者维权制度化、法制化;另一方面,医护人员也要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医技水平,不抹黑自己身着的白衣。

暴力行为不可取,以暴制暴更是对社会文明的践踏。治理医暴顽疾,需要从协调机制、改进工作、深化医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等多方面寻求综合治理之策。既切实改善患者就医环境、优化就医流程,同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医药分离制度,让医疗真正回归社会公益性,让医护人员专注于“救死扶伤”的崇高事业,而不必把眼睛盯在患者的“口袋上”。

医患矛盾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根治,医疗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个过程中,理性、建设性的力量无疑更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面对暴力杀医、伤医事件,全社会有必要形成这样的共识:对施暴行凶者严惩不贷,依法强力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的暴力行为,对暴力行为必须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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