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3日在官网挂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征求公众意见。据悉,此举将解决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紧张的问题,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公积金以及商业贷款条件,才可申请。
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称,为支持广州职工在购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当前广州职工对公积金贷款需求较大的情况下,开展公积金个人住房贴息贷款业务。
该《办法》显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自愿选择公积金贷款轮候或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使用贴息贷款的借款人,视同为使用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到,借款人使用贴息贷款的贴息金额,按照借款人贴息贷款余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差额,即,贴息金额=实还贷款利息×(1-公积金贷款利率÷商业性贷款利率)。
事实上,近年来,广州公积金贷款资金紧张,2014年甚至收紧公积金贷款额度,采取按月轮候放款等方式进行配置。该中心数据显示,2014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4万笔188.77亿元,同比下降41.28%、39.99%。(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