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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过的人能不能落户大城市?

2016-11-08 10:24:37 来源:央视

(原标题:评论丨“医闹”过的人能不能落户大城市?)

导读:

最近,上海市的一则新闻引发网友的激烈讨论——一个疑似有过“医闹”行为的女教师欲落户上海遭上海市民反对。

虽然有人坚决反对,认为有医闹伤医行为的人要拉入落户的“黑名单”,但也有人认为,丁是丁卯是卯,如果没有触犯法律,就不应该剥夺女教师的合法权利。

女教师是否有过“医闹”行为?能不能就此剥夺其“入沪”的权利?让我们先回到事实原点上来。

事件回顾

10月24日:

上海市人保局的网站公示了《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名单,其中第507名申办人员为某中学老师缪某。有不少市民指出,缪某曾有过“医闹”行为。

资料

据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介绍,去年9月26日,女教师缪某在上海某医院急诊室内就诊,与女医生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经过验伤后,除了医生的鼻梁骨骨折外,双方并没有其他比较重的伤势。

去年9月29日晚,女教师所在学校校长柏彬发表长微博,称该事件同社会上一些蓄意的伤医事件有本质区别,并称涉事老师绝无任何伤医的动机,事件系医患看病过程中因言语矛盾不冷静而引发的一起冲突,属于“非故意的偶发事件”。

11月1日:

据此,网友认为“即将落户上海的缪某是打过医生的人”,上海市民表示难以接受。于是,有市民就此事进行举报。

上海市人社部门官方微博回应:经过核查,相关上海市“居转户”的落户人员名单是根据相关的区人社部门上报材料,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的。中学教师缪某的申请材料情况是真实的,而且程序比较清楚。不过根据公示阶段的市民反映,上海市人社部门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资料

11月4日晚间:

上海市人社局发布消息,当事人已提出了“因个人原因,自愿撤销”落户申请的书面报告。

一个是“医闹”,一个是“落户”,两个看似毫无关联却都又敏感的名词,叠加在一个人身上,让这件事“舆情汹涌”。针对此事,究竟是道德说了算?还是规则说了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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