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26日,华商报连续报道了韩城一女性患妇科病,到韩城市阳光妇科门诊部就医,被接诊医生劝说做了阴道紧缩术、留下后遗症一事。韩城市卫计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门诊部还有3名“医生”无资质,已责令其停业整顿,但有读者认为该事件仍存在多个疑问。
疑问一
涉事医生究竟离开没有
据当事人王女士反映,曾给她做阴道紧缩术的医师是钟瑞华。5月25日,韩城市卫计局在给记者回复中称:“钟瑞华已离开阳光妇科门诊部,无法调查取证。”韩城市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5月6日、24日、25日的三次检查中,都没有见到钟瑞华。
但5月19日、20日,记者在阳光妇科门诊部,见到并采访了钟瑞华本人,并留下了对方的联系方式。5月27日,华商报记者再次到该门诊部回访时,其办公室主任黄玉林却表示,钟瑞华从三四年前起在该门诊部工作,但今年三四月份已辞职。
韩城市卫计局综合监督科副科长同宇强表示,会继续联系钟瑞华。
疑问二
涉事医师是否取得执业资质
在执法人员调查时,该门诊部提供了钟瑞华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该证书颁发时间为2009年,注册的执业地点在江西瑞金。有读者质疑,钟瑞华取得执业证书已有7年时间,至少应该接受三次两年一次的考核,但其是否按时参加?有没有在韩城执业的资格?
韩城市卫计局分管医政工作的副局长郭岁威介绍,没有查询到钟瑞华的注册和备案信息,现在还不能确定钟瑞华是否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也有可能是异地执业,没有按规定在该部门备案;也有可能钟瑞华并没有执业资质。“但异地执业从卫生行政管理政策上讲是不允许的。”郭岁威说。
疑问三
当事人所受伤害如何解决
韩城市卫计局的回复中称,违法事实至今已近4年,《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有读者提出,这一条法律条文是否适用此事?王女士受损的身心健康权益该如何维护?
对此,同宇强表示,目前做出的停业整顿处罚,是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擅自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为”。监管部门两年内并没有发现该门诊有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也没有市民在两年时限范围内进行投诉。而王女士的遭遇已超过行政处罚时限,所以没法做出关停、吊销证书等处罚措施。至于以非法行医向公安机关移送,目前卫计部门调查获取的证据链不完整,也不符合条件。同宇强建议当事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索赔。
疑问四
停业整顿后将如何处理
韩城市卫计局称,本次检查中发现该门诊部还有3名“医生”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因此,市卫计局已在5月2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下一步的措施,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已被依法暂扣,限期停业一周完成整顿,随后卫计部门会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将要求二次停业整顿,如果整改仍不合格的话将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证书》。(作者: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