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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风波:"神药"形成产业链 有人3个月敛600万

2017-12-19 15:04:0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莎普爱思风波背后:“神药”“神医”形成产业,虚假宣传套路多)

涉及“神药事件”的莎普爱思12月18日复牌,开盘跌停,报19.89元。此前,因莎普爱思滴眼液疗效与不良反应、广告违规、广告费用和研发费用等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向莎普爱思发布问询函,莎普爱思自12月6日起停牌。

12月15日晚,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近两万字公告,称经过自查,广告符合药品广告审查发布的相关规定,但与食药监总局、浙江省食药监局的最新通知中对广告内容的最新要求不符,自2017年12月12日起暂停发布已审批的广告。南都记者调查发现,除了莎普爱思,另有多家医药上市企业涉及虚假宣传问题。除此之外,“神药”“神医”宣传早已形成产业链。

多家医药上市公司曾涉虚假宣传

医药广告

“曹清华胶囊”广告截图。

保健品、医药行业一直是虚假广告的重灾区,除了莎普爱思,多家医药上市公司均曾被曝涉嫌虚假宣传。

据南都记者统计,2007年至今,曾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的上市公司包括爱尔眼科、沃华医药、交大昂立、东宝生物、九典制药、通化金马、莎普爱思、东阿阿胶、汤臣倍健9家医疗、药企或保健品上市公司。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法第十六条则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内容。但夸大其词、标榜“神药”的医疗广告仍屡禁不止,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受理“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共1954件,其中涉及虚假宣传的有485件,占24.82%。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涉虚假宣传的医疗广告有以下几大“套路”:有的言之凿凿自称“神药”,利用简单好记的广告语反复强调产品的疗效。例如,2017年7月12日,上市公司沃华医药旗下的“参枝苓口服液官网”发布的“参枝苓口服液”广告被国家食药监总局列入虚假广告名单。其广告称,“一个多月,我感觉就有效,脑萎缩、痴呆症四个疗程得康复”。

有的以保健品作为卖点宣传,但并未取得相关资质。例如,2007年,上市公司东阿阿胶的官方商城将旗下产品“桃花姬阿胶糕”作为“保健品”售卖,但其仅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有的利用患者和医疗从业者的名义和形象作疗效证明,而这种行为为《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所明确禁止。例如2014年,爱尔眼科被曝出广告出现患者及医生形象,被黑龙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虚假违法广告名单。

“神药”“神医”广告遍布多个平台

资料

今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官网曝光了刘洪滨、李炽明及高振宗等3名“电视神医”。

在上市公司之外,普通医药企业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的现象同样比比皆是。

12月1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了在互联网上检测到“99龄维他醋”“正颖牌红景天颗粒”等10起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广告内容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除了医药网站,很多医药商家在电视台、广播等渠道大规模投放广告。南都记者发现,一些广告利用洗脑式的宣传语吸引消费者,但对于适用病症常笼统、模糊化处理。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显示,12月4日,湖北省食药监局收回一则“天天明牌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广告批文,该广播广告声称“坚持用,有点痛坚持滴哦”,但并未声明滴眼液的适应症为“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一些广告则将保健品当“神药”来宣传,并宣称能治百病。以“认准曹清华!快用曹清华!”为广告语的曹清华薏辛除湿止痛胶囊(以下简称“曹清华胶囊”)在多家电视台投放广告,并表示能治疗风湿、类风湿、颈椎、腰间盘。但南都记者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查询发现,“曹清华胶囊”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20020225”,其中B代表保健品。只有保健品批号,却将其升级为药品进行宣传,“曹清华胶囊”因夸大宣传被多地食药监局通报批评、勒令整改。

“神药”广告往往与“神医”相伴,在“曹清华胶囊”广告中为其站台的“神医”曹清华的身份并不明朗。“曹清华官网”仅显示,曹清华出身中医世家,其职务及资质并无相关证明。

这样的“神医”不止曹清华一个。网友曾总结出刘洪滨、李炽明、王志金、高振总等“四大神医”,他们变换头衔、更改身份,频频自称专家出现在医疗广告中。“神医”李炽明曾以创始人、中医药科研委员会委员身份推销纳豆细胞再生疗法,而在另一个“一子三叶茶”减肥药中,他摇身一变,成了擅长消脂瘦身的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

刘洪滨为推销药品、保健品,曾变换9个身份,在不同民族、身份、产品间切换,先后现身六家省级卫视的药品、养生“专题片”里推介。

7月17日晚,国家工商总局官网集中公布了一批“医药广告表演者”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并处以罚款。刘洪滨、高振宗、李炽明等”电视神医”均位列其中。

“神药”产业链:有人三个月敛财600

南都记者此前调查发现,“神药”等虚假宣传的背后,已经形成一整套从产品采购、视频广告制作、平台播出、受众购买等完整的产业链:有广告公司专门负责“接活”,有负责群众演员的“群头”提供“专家”,有专业提供摄影棚、器材出租,有负责播出渠道采购,最终片子得以播出。

今年6月,南都记者曾以拍药品广告为名,暗访一家以“医药产品炒作片”为主要服务项目的广告公司,该公司一位经理表示,他们内部设有“专家库”,可根据产品特性挑选专家,费用从一天几千块到几万不等。华北地区某电视台工作人员莫先生曾参与一档老年生活服务类节目制作,他告诉南都记者,许多老人参与此类节目试镜,扮演专家、患者、隔壁大爷大妈等身份,“自从吃了XXX,结果还真有效”等话术张嘴就来。

“挂羊头卖狗肉”式的医疗广告敛财效果惊人。

“百变神医”刘洪滨参与宣传的产品销售公司负责人张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南都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得的该案刑事判决书显示,在2014年的三个月内,“神医”刘洪滨所宣传的公司产品“御医风痛方”和“药王风痛方”的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66973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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