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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底前,重庆所有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

2017-06-15 10:56:30 来源:动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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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京医改的推进,重庆市所有的公立医院也开启了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医疗服务和政府补助的新机制。

6月13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由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配合。

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任务,以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完善相关政策,狠抓措施落实,注重改革效果,努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那么医疗服务如何收费?政府的补助新机制又是什么呢?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五大核心内容

1.扩大公立医院改革范围。2017年8月底前,所有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推动新旧运行机制平稳转换。

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将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将政府负有投入责任的公立医院政策性债务纳入政府管理,逐步予以化解。

抓好忠县、垫江县、巫山县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县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鼓励在分级诊疗、人事薪酬、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重点改革任务方面积极突破,发挥示范县改革引领作用。

2.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研究制定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公立医院管理责任清单,不断完善管理政策措施。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均要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履行办医职能,推动政府由直接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

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落实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制定等自主权。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健全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加快推行总会计师制度。加强精细化管理,在市办公立医院推行第三方审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继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出台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选择3个区县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部分三甲医院开展编制管理创新试点。

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力度,推进医疗机构依法自主用人。

4.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按照“先模拟、再试点、后推行”的原则,年内分批推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加快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合理提升护理费、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在部分医院探索推进特需医疗服务试点,公布一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

5.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明确全市医疗费用年度控制目标,及时下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指标。严格执行控费制度,切实落实控费措施,不断增强医院的内生控费动力。

建立医保医师制度和医生诊疗行为个人档案,落实违规扣分制。开展处方点评,严查“大处方、大检查”等行为,对辅助性、营养性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深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

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市级和各区县医院医药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卫生材料收入占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的比例降到20%以下。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控费情况、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等指标作为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政府补贴、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医院等级评审等挂钩,选择部分区县作为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试点。

重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和建设医联体

1.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慢性病和重点人群为重点,充分调动签约主体的积极性和签约对象的主动性,引导居民或家庭自愿签约,大力推进“1+1+1”的组合签约模式。

优化签约服务内涵,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围绕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制定签约服务包,明确免费项目、收费项目和个性化特需项目,让群众有更多选择。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健全签约服务收益分配机制。

城镇和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20%以上和45%以上的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管高血压和肺结核患者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2.完善医疗联合体运行机制。三级医院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明确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责权利关系,完善一体化、托管、医疗协作等多种方式医联体的运行机制,做实城市医联体、区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诊疗,强化责任共担、利益同享。

落实核心医院管理骨干到基层任职、业务技术团队到基层帮扶、基层人员到核心医院进修等制度,促进医联体内部人才等优质资源的合理流动。实施医联体内部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完善常见病、多发病的转诊指征、规范和流程,促进患者在医联体内部的合理转诊。完善以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信息互通体系,开展远程诊疗服务,打通医联体内部数据资源共享渠道。

完善发展远程医疗,推广远程医疗协作网,推动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开展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试点。选择部分区县和市级医院分别作为区县医共体、城市医联体示范区县(单位)。

通过签约家庭医生和推进医联体的建设,健全分级诊疗配套政策。因地制宜扩大基层首诊病种范围,制定完善50个病种转诊指征和双向转诊流程图。

完善基层首诊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签约居民到组合外就诊需要由家庭医生转诊,未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不享受分级诊疗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居民改变就医习惯。

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标准,完善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进一步发挥医保政策的引导调节作用,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对按规定转诊的患者在医保报销政策上给予倾斜,将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职责和转诊情况与绩效考核、医保基金拨付挂钩。允许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非基本药物,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衔接,积极推行延伸处方和长处方。

加强区县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科室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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