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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放纵“三假医院”行骗

2017-08-09 11:51:18 来源:健康报

□何勇

多地多家民营肝病专科医院不同程度打着“国家医疗扶贫、救助工程”的旗号,在其网站首页上标榜自己是救助项目定点医院,声称来就诊的患者可申请2000元到数万元不等的医疗救助,由国家卫生计生部门、民政部门、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等官方或半官方机构支持,以此招揽、欺骗那些原本就已经处于社会最底层、最穷的患者。武汉东方肝泰医院是一家治疗肝病为主的专科民营医院,记者调查发现,该院存在虚构国家救助项目,伪造新闻联播、假冒政府公章,借省级电视台公益节目背书等“三假”问题。(8月7日《南方都市报》)

这些假项目、假宣传、假公章的“三假”民营医院虚构国家医疗救助工程、欺骗患者的行径相当恶劣,丧失了起码的医德,是胆大包天的恶劣行为。

从法律角度说,“三假医院”假借国家名义,虚构国家医疗救助工程,已经涉嫌诈骗犯罪,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面对“三假医院”的诈骗行为,一些部门只是澄清,声明和这些“国字号”救助工程从来没有关系或者已结束合作关系来划清界限,并没有将相关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或执法单位,依法追究“三假医院”的法律责任,任由“三假医院”继续打着国家医疗救助工程的旗号行骗,实质上纵容了“三假医院”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假医院”多属于合法成立的民营医院,只是在行医、宣传等手段上存在违法犯罪或违规行为。既然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有关部门就应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不能让民营医院成为法外之地。从目前媒体曝光的信息来看,这些医院长期假借国家名义,虚构国家医疗救助工程行骗,意味着各有关部门存在着日常监管的盲点,急需查缺补漏。

另一方面,“三假医院”在网站上发布的很多图片,都是经过精心包装处理过的虚假报道,实质上是一种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如果仅仅是罚款了之,不去追究刑事责任或相关责任,采取大事化小、以罚代刑的处罚模式,只会让“三假医院”的胆子变大,会更加肆无忌惮地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因为罚款比起获利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治理“三假医院”,保障民众权益,不能只是呼吁民众睁大眼睛,小心骗子,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真正负起责任,加强对民营医院的日常监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让“三假医院”不敢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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