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简政
5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正其介绍了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马正其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天减至8.5天以内, 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
五大措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据了解,2017年,2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中的87%改为后置审批或取消。31个省区市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全部开通,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实施,企业名称库全面放开。
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张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过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涉企证照大幅精简,经营许可审批改革不断突破,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取得突出成效,这不仅增强了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也改善了营商环境,提高了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在例行吹风会上,马正其强调,《意见》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五项具体措施:
五大措施
一是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程网上办理等。
二是优化企业登记程序,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精简文书表格、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5天内。
三是将公章刻制改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提高公章制作效率,要求1天内完成印章刻制。
四是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压缩申领发票时间,要求在2天内完成。
五是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
马正其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多地缩减审批时限
自2017年以来,包括沈阳、武汉以及长沙等地已经陆续发布文件缩减开办零售药店的审批时限,探索推进零售药店“多证合一”改革,为企业大开方便之门。
长沙
日前,长沙市食药监局印发了《加快推进全市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就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相关行政审批法定时限做了大幅度调整。“将《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开办事项的许可时限由法定的85个工作日,缩减为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其中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药品经营许可
1.将《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开办事项的许可时限由法定的85个工作日,缩减为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其中筹建许可时限缩减为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申请核发许可时限缩减为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通过建立企业告知承诺机制,将筹建许可中勘验环节与许可核发中现场审评认证环节合并,在筹建许可中不再设置现场勘验环节。
2.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按法定程序办理延续事项,且企业承诺经营条件未发生改变的,许可时限由法定85个工作日缩减为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3.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核发事项的许可承诺时限由法定35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
4.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的许可承诺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
5.将《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事项的许可承诺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
沈阳
去年10月1日,沈阳市在辽宁省率先推行“多证合一”网上并联许可审批模式,此前,沈阳市零售药店一般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共4项许可(备案),办完上述证件法定时限达80个工作日。
改革后,在办理药品经营许可时实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审查、一次性现场检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统一发放经营许可(备案)。
武汉
去年7月1日,武汉市零售药店审批“多证合一”正式实施,企业办证时限也由半年多提速到最多15个工作日。
据了解,过去,武汉药店审批根据经营范围,必须办理2至5种证件。比如,新开一家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药店必须取得5种证件,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新政策实施后,新开药店无论经营范围,只须办理一种证件——《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过去,5种证件需要分别申请办理,分别到相关窗口递交材料,需要接受4次现场检查,法定办理时限累计最长达210个工作日。“多证合一”后,一次申报,一窗受理,4次现场检查合并为一次,办理时限最多15个工作日,最少仅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