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从2月3日联合采购通知发布直至2月20日公布省级联合采购结果,期间还包括报名、申报、审核、三轮报价、价格谈判等相关环节,一共仅用18天!18天的时间完成一轮按部就班的省级药招(不含片区谈判采购),这在7号文及70号文以来,甚至是近十年以来,堪称是史上最快省级药招。
但这都不算啥,因为已经创下最快纪录的福建药招,2018年要再破自己的新纪录:笔者接到某商业公司线报,福建2018药招,将用大约17天左右的时间,再次冲击史上最快药招的新篇章。
据了解,2018年福建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将不再开展大规模的药品集中采购(即换标工作),转而以快节奏、更灵活的动态调整方式进行药品挂网价格梳理,本年度调整的重点将是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对报名挂网的企业及报名挂网药品的价格进行梳理,调整的是最高销售限价与医保支付价格。
但这是不是意味着要新进入福建市场的药品与药企就没有机会?笔者揣测,如果符合市场实际真实价格的水平,纳入新一轮福建动态调整也不是没有可能。当然,这一切还是要等正规官方公布的方案出台,我们再一起进行研读与判断。
2017年,福建十标为促进有效竞争并兼顾临床合理用药角度出发,将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目录分为非竞争性目录和竞争性目录。据简要统计,限价目录分为“化药目录1697”,“中药目录556”,在这场残酷的目录争夺大战中,一些以往风光无限的“明星品种”在此次瘦身版的目录中已经不见踪影,相信福建此举也开创了7号文及70号文以来全中国省级药招目录的先河。
值得注意的是,《规则》中对联合限价采购阳光采购挂网药品按“四通用”原则(即“通用名称”、“通用剂型”、“通用规格”、“通用包装”)编制并按“治疗性用药”、“辅助性用药”及“营养性用药”区分药品属性。
根据2017年的《规则》,当时药品进入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竞争的条件是采购目录的药品报价原则上不高于福建省第九标和近期全国采购的最低价。再结合报价规则中,“第一轮报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各自产品全国目前省级最低采购价”的话语表述,可以看出,全国省级采购最低价已经成为省级最高限价重要参考源之一。
而根据相关政策,对非竞争性药品,属于医保报销的,医疗机构按不高于销售最高限价进行销售,医保基金按医保支付基准价进行结算(按仿制药品的报销金额,通过报销比例进行调控),超过医保结算部分由患者自付承担;属于非医保报销的,按不高于销售最高限价进行销售,费用由患者自负承担。而对于竞争性药品,属于医保报销的,医疗机构按医保支付结算价销售,医保基金按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结算。高于医保支付结算价的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低于医保结算价的差价,归医疗机构所得;属于非医保报销的,医疗机构按不高于销售最高限价进行销售,费用由患者自付承担,超过销售最高限价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从2016年福建九标再到2017年的福建十标,从事药企市场准入(投标)的同仁堪称进行了一番提心吊胆的洗礼:医院选中目录前(四处奔走提报目录)——医院选中目录后(忐忑不安生怕品规被最后剔除)——汇总、评比、遴选(”肉割”被砍)——招标竞价、议价(再被“割肉”)——片区采购(价格惨不忍睹无法直视)。
因此,此次2018福建从“换标大战”转型为“小快灵”式的动态调整,相信福建药招的变化,会给想立足于福建医药市场的药企,再提供更多良性竞争的机会。让我们为福建药招的转型,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