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DY
1月25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施工作部署会在北京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2号文”)要求,全面部署推进试点实施有关工作。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金甫要求,各地要全面准确把握试点方案要求,针对药品招采中长期存在的“招采分离”、“量价不挂钩”、“用不管价”等问题,打出有力组合拳,着力实现“四联三通”和“四个促进”。
截至目前,“4+7”带量采购仍在有条不紊地持续推进中,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新的情况和业界议论的焦点问题。首先,全国推广是否即将到来?其次,除了11个试点城市,已经有其他非试点省份开始价格联动,这是否会是未来趋势?第三,今年“4+7”带量采购将正式实施,那么在价格已经很低的情况下,如何保证量的供给是必须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据E药经理人了解,有部分在此次“4+7”带量采购中的流标企业向医保局表达了能再有一次机会的想法,对于当时没能降价到位而流标感到后悔。此外,未来医保局将考虑引导措施,对于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不可能按照通过的标准给予支付。
1、全国推广仍需时间
关于全国推广是否即将推行,E药经理人此前就已经报道过,作为具有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大政,“4+7” 是接下来深化医改的重大举措,因此带量采购的落地需要站在整个医改和国家层面去看。
根据2号文要求,此次带量采购要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即国家拟定基本政策、范围和要求,组织试点地区形成联盟,以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探索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在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覆盖范围,引导社会形成长期稳定预期。
由此不难看出,从顶层设计来看,“4+7”带量采购需要通盘考量,这个考量必须是“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有节奏地推进”,而非打乱仗,这也是“引导社会形成长期稳定预期”的核心所在。
但另一方面,确实已经有不少省份在跃跃欲试,有的已经出台政策,有的在内部讨论,准备出台。然后带量采购是从国家层面的试点来开展,而其他省份若跳过试点自行效仿落地,那么国家试点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
按照时间规划,2019年1月30日前会出台试点配套文件,2月28日前和各企业签订合同,3月底各试点地区先后启动。
陈金甫在部署会上表示,试点城市要根据统一安排,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实施工作,要科学设定实施方案,深入落实试点各项政策,重点做到“四个确保”: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使用、确保回款。要做好舆论引导,加强风险防范,制定舆论风险评估与管控方案,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引导和培训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平稳运行。
因此,从逻辑的角度和国家顶层设计的意图去看,各地自行试点是违背国家顶层设计的意图和“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的原则的。如果各地抢在国家试点前就推开,就会打乱国家改革的节奏,给改革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成为改革的绊脚石。
2、流标企业后悔
1月14日,陕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根据企业申请,正大天晴将其生产的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挂网限价由872.19元/盒调整为586.39元/盒。降价幅度达到33%,经过调整,正大天晴的价格比豪森4+7带量采购中标价格623.82元还低6%。
这也是继恒瑞和齐鲁之后,又一家“4+7”非中标产品企业在非试点地区主动降价。显然,与试点城市失之交臂后,这些非中标企业将目光转向了非试点城市之外的市场。
据E药经理人了解,有部分在此次“4+7”带量采购中的流标企业向医保局表达了能再有一次机会的想法,对于当时没能降价到位而流标感到后悔。但这就是规则,每个人都要遵守和执行。
不可否认的是,医保支付方正在由此前单一的、被动的支付角色,慢慢的向更为强势的、拥有话语权的主动采购角色进行转变。这轮大部制后,医保局将招采职责纳入麾下,正是如此,其才可以撬动整个链条。而对于企业来说,降价已经不再是一道需要思考的选择题,而是一个只有唯一答案的必答题。
事实上,对于一个国家的医药行业发展来说,需要有三个制度作为支撑,即严格监管、良性竞争以及战略购买。此次带量采购以通过一致性评价为标准,先看质量疗效再看价格来确定中标产品。而医保作为支付方,并不意味着消极被动买单,而是要利用购买力来引导采购行为。如此,才能有一个良性的政策环境,进而让中国医药行业走上良心运转轨道。
此次带量采购,之所以企业愿意降价,是因为有量的保障及及时汇款的保障。所以,关键是能不能给到企业量,如果不给量,价格联动也就不复存在了,而全国降价说也不能成立。而国家层面在部署工作中,也明确提出了“不鼓励非试点地区单纯的跟价行为”。
事实上,对于这些在非试点省份主动降价的企业来说,如此做一是出于维护市场份额,二也是由于对自己的成本管控有信心。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些企业因为没能在此次招标中价格降到位才导致出局,这其实也说明了其中仍有价格空间。
3、合作共赢
按照2号文要求,此次带量采购要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因此,从这点来看,带量采购绝不会仅仅停留在试点层面,将来为进一步推广。这个方向不用怀疑,但步骤和速度则要取决于试点的开展情况。
而关于量的问题,实际上也不用过于担心。此次“4+7”带量采购的招标周期是一年,因此在这一年内一定会按照招标要求把对应的量所实现。之后如何继续,也需要医保局在评估试点效果后再做决定。
针对这次“4+7”带量采购,“有序”“稳步推进”是被提及最多的词汇。对于医保局来说,有步骤地开展带量采购是当下的重中之重,在还没开始的时候就担心量能否保证,有些操之过急。医保局和此次带量采购的中选企业并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合作伙伴。在这个合作中,医保局出钱,中标企业负责产品,为老百姓服务,并希望达到共赢。
事实上,这次招采机制有较为严格的规程,不仅严格要求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给企业市场的承诺,企业根据这种市场进行成本的测算和运营的测算来进行以量换价,以价换量。并且,严格要求招采合一,保证使用,既然给了企业一个承诺,一个市场量存,就要确保在使用端能够承诺。
原标题:“4+7”流标企业后悔,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医保报销标准将降低,带量采购三大焦点问题如何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