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局规定,各辖区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不低于常住人口数的2%。。”这则报道出现在世界精神卫生日到来之际,自然引发了关注,批评之声不绝于耳。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坦言,层层摊派指标的做法既不科学,也不符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
我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量庞大,其康复和治疗必须依靠社区力量,但社区管理该怎样进行?细细想来,2%。的背后,实际上折射出其中的诸多困境和种种纠结。
基层单位对辖区内的患者数量很难做到“心中有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人户分离的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而且,由于担心社会歧视和长期治疗的费用,很多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并不愿意暴露病情,即使在精神病专科医院接受治疗的患者,登记的也多是虚假地址。有调查称,我国七成左右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没有接受治疗,处于隐匿状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患者”的第一步就难以迈出,系统管理从何谈起?
“发现患者”面临的困境和纠结不止于此。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精神卫生法》确立了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原则,规定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目前,各地都在发动社区医生主动筛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虽然社区管理与精神疾病确诊不完全是一回事,但这种主动上门筛查的方式是否有悖法条,也很难说清楚。
基础性调查的缺失,让患者管理工作无据可依。最近一次全国大规模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是在20年前,当时的结论是,我国15岁以上的人口中精神疾病患病率为13.47%。,其中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为9.66%。。据报道,学界的另一个说法是,我国精神疾病的总体患病率目前已经超过17%。但各地对自己的具体情况却缺乏调查,只能用这种平均值乘以户籍人口数来估算患者数量。以这样的数据作为工作指标,当然就会引来质疑。
《精神卫生法》提出,建立有序管理的制度,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下达2%。的指标,本意可能是希望起到督促作用,推进这项工作。郑州市的做法遭到质疑提示我们,为科学地、不违人权地发现更多患者制定具体可执行的措施,是迫切需要好好研究的课题。(刘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