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医院将禁用外地牌照救护车]
今后,北京市的医院将禁用外地牌照救护车。昨天,市卫生局、交管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北京市救护车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将本市急救车分为普通型、抢救监护型、防护监护型、特殊用途型4类,该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
救护车将分类管理
今后,本市对救护车配置实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院前急救用车。院前急救用车仅限院前急救服务机构配置和使用,用于日常院前急救服务、转运伤病人员、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和重大活动或特殊事件医疗保障。编制床位2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按照每200张床位配置1辆普通型救护车,但总数不超过4辆;不设床位或编制床位在100张及以下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配置救护车。
2月起,本市将对救护车实行分类管理,不同类型的救护车具有不同功能,且车上设备和配备人员的经验不同,承担不同的转运和救治任务。目前,120急救中心正在对所有急救呼叫试行分级派车,即紧急和非紧急情况的派车,下月起将逐步推广此方案,释放急救资源。“因非紧急派车需要在工作日预约,而且就算不预约平时拨打也能派,随着此制度的形成,将提速分级派车的推广时间”,120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非紧急禁拉警报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有黑救护车和挂有外地牌照救护车在本市医院外拉活、收高价的情况。今后这类行为将被严格管理和规范。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陆明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申请配置救护车,应严格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各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使用救护车,不得私自改装、出借、借用、转卖、转让、调拨救护车或挪作它用,不得使用已注销机构救护车、非本地牌照救护车在本市从事医疗服务。
针对日前媒体报道急救用车违规行为,办法明确,救护车在执行急救和应急任务时,应按照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使用标志灯具及警报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行人应当让行。交管部门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救护车优先给予通行。
非紧急情况下,救护车不得使用警报器及标志灯具,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救护车不执行任务时,在指定固定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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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救护车案例
2012年11月,有市民在网上查找救护车的信息时,注意到一家名为“北京救护车出租公司”的网站。该公司号称拥有最先进的救护车出租,且价格合理比120、999便宜。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在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地址、规模均模糊不清,实属无照经营。
2012年5月,两辆外地牌照的黑急救车,为了争抢生意发生纠纷,其中一辆车上的“医生”持刀将对方砍伤。嫌疑人胡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海淀检方批捕。嫌疑人称,黑急救车盘踞在北京各大医院,专门运送外地病人进出京,经常月入超30万元,也正是因此,同行之间经常为抢生意动手。
2010年9月8日下午,一辆江铃全顺面包车停在了北京安贞医院心脏外科大楼附近。一名去世的病人被送上车。为了将去世的亲人送回老家,家属们联系到这辆黑救护车,并以9000元的价格成交,让黑救护车将亲人送回距北京800多公里的江苏徐州。
刘某承包了几辆外地牌照救护车,专门在五棵松桥附近一家医院揽活送外地病人回乡。2010年2月,其纠集8人将“抢地盘”的3名同行打伤。丰台法院一审判处他们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不等。
-救护车4类型
普通
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将派出普通型救护车,即指为基础处理、观察和转运轻症病人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应具备院前救护应用的基础治疗和监护设备。业内人士表示,转院、出院、去火车站等急救呼叫在日常急救呼叫中占有三成左右的比例,但如果派出抢救型或监护型等救护车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资源浪费。
抢救监护
需要救治、监护和转运急危重症病人时则将派出抢救监护型救护车,具备院前重症监护应用的高级治疗和监护设备,如监护除颤仪、呼吸机、抢救复苏包(面罩、球囊、气管插管等)、氧气、心电图、外伤包等。
防护监护
救治、监护和转运传染性病人、中毒、核与辐射损伤等伤(病)员时,则将派出防护监护型救护车,车上具备传染病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用的高级治疗和监护设备,应加装负压过滤消毒系统和相关防护设备,目前120急救中心设有传染病转运组,“甲流、脑膜炎、结核病等都会派出这种救护车”。
特殊用途
是专门为突发事件紧急医疗卫生救援而设计和装备的,包括应急指挥车、血液运送型救护车、应急专业型救护车和应急保障型救护车。
本报记者 李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