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郭华(化名)领取退休金时,偶然发现自己的工龄被少算了三年。他还发现,自己的档案被单位给弄丢了。这件事,让郭师傅很恼火。郭师傅最终决定,将代管他档案的某机械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追回他三年的工龄以及丢失的档案。
三年的工龄就这么没了
2011年年初,郭师傅领取退休金时,偶然发现自己少了三年工龄。由于少了三年工龄,郭师傅这十几年的退休金也因此少了不少。
郭师傅找到了石井坡街道反映情况。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要修正工龄,需要去单位取回自己的档案,再拿档案去社保部门纠正。
郭师傅曾经工作的机械厂2003年已经破产,郭师傅和部分退休工友的档案也被交到某机械公司代管。因此,郭师傅又来到这家公司,希望能调取自己的档案。
档案移交中被公司弄丢了
然而,郭师傅在该公司的档案库里并没有找到自己的档案。原来,在原公司破产清算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一直没有办理郭师傅等工友档案的移交手续。
档案被弄丢,郭师傅无法证明自己被少算了三年工龄。于是郭师傅要求机械公司为他补一份档案。然而公司以他非本单位职工为由,拒绝了郭师傅的要求。
原来的机械厂倒闭了,现在的机械公司又不给办理。找不到解决办法的郭师傅非常气愤。最终,他决定将机械公司告上法庭。
诉至法庭,郭师傅获得赔偿
郭师傅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机械公司归还档案,如果机械公司不能归还档案,纠正工龄,郭师傅要求公司赔偿他3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被告与原告确实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原告档案由被告代管是实情。被告不慎将郭师傅的档案丢失,导致郭师傅不能纠正工龄。对因档案丢失导致郭师傅养老金的损失,被告应予赔偿。
在综合计算了历年养老金额度和物价水平后,法院一审认定,机械公司赔偿郭师傅一万元。机械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市一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