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央保健委员会专家组副组长陈可冀,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泌尿外科和男科学新一代学科带头人郭应禄等15名院士联名向互联网企业和全社会倡议向生命负责,拒绝网络虚假医疗医药广告,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他们发此倡议,除出于工作职责与社会良知之外,还源于他们的大名被虚假医疗医药广告运作者假冒,个人历经“气愤—维权—无奈”的痛苦过程。网民和媒体热捧他们的倡议,我们高度赞赏他们的举措,因为虚假医疗医药广告现象仍然相当严重,已经损害、仍在损害并且今后还会危害包括他们在内的咱们每一个人的健康,甚至生命,有效整治虚假医疗医药广告已到须出重拳的时候了。
应当肯定,多年来,几届政府相关部门和官员为整治虚假医疗医药广告做出了多种努力,取得了相应成效。现在,全国人民热盼新一届政府采取更有效的打假行动,杜绝虚假医疗医药广告。我们呼吁政府和全社会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共同努力,扎实做事,逐渐减少并最终消灭虚假医疗医药广告。政府一是要进一步搞好顶层设计,健全长效机制。中央政府和全国人大要完善相关医疗医药广告政策与法规,并确保得到有效实施。要让虚假医疗医药广告的制作者、传播者及监管者付出沉重代价。打假专项行动固然重要,但健全依法打假的长效机制更加可靠。二要建立指挥链条,明晰相关职责。虚假医疗医药广告仍在泛滥害人,这与现行治理虚假医疗医药广告的指挥体系缺乏有机运转有关。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能使工商、公安、包括网络在内的媒体监管等部门绝对服从统一指挥的链条,明确各自职责,并在官员任用上实施在职和离职后的问责制,提高官员素质能力,促使每一位官员尽职尽责,而不是站着茅坑不拉屎。三要强化与公众沟通。监管医疗医药广告的各级宣传部门应创新观念和机制,积极主动通过媒体与公众沟通,如实宣介本部门在打击虚假医疗医药广告方面已经采取、正在采取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及已取得的成果,慑止潜在造假者,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而不是竭力回避媒体和公众。
媒体作为传播者,应建立健全广告承接登记、审核把关、广告管理等广告经营管理制度,配备熟悉并严守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员,做到绝不刊登虚假医疗医药广告。同时,媒体要加强对社会上虚假医疗医药广告的监督,督促政府进行监管、处罚。
广告主应加强准确权衡造假成本与可能付出代价的关系,努力抑制不正当利益的诱惑冲动,不向广告制作者提供虚假内容。
消费者要提高识别虚假医疗医药广告的能力,凡出现下列违反广告法规的情况多为虚假医疗医药广告:出现“首个”、“最好”等字眼,提到治疗率和疗效;宣称保健食品能代替药物;医生、专家、患者、孩子现身说法;使用领导人题词或参观照片;出现医疗技术和治疗方法;打着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能够增强性功能;号称得过发明专利、各项大奖;贴在电线杆上或在医院门口发放;打着“专治疑难杂症”旗号。同时,消费者要强化公民意识,为了全社会和本人及家人的健康,积极举报虚假医疗医药广告,让此类广告及运作者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