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吴若琪
在近日召开的“2013中国临床药学学术年会暨第九届中国临床药师论坛”上,记者获悉,《医疗机构药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规章立法计划,我国医院药师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正逐渐步入正轨。
医疗机构药师亟须更规范的管理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医疗资源处处长焦雅辉在会上指出,我国亟须对医疗机构药师进行法规化管理。一方面随着我国药品种类不断增多,医师使用药物的难度越来越大,表现出合理用药知识的不足;另一方面,公众自我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对药物相关知识的要求越来越高,这要求医疗机构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安全用药信息与咨询服务。另外,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客观形势也要求医院药学转型和药师发展方向转变。药师可以通过处方审核与用药交代防范用药错误,为医师和患者提供药学专业知识与指导患者安全使用药品,以及开展个体化药物治疗,实施疗效监测与评价等,其执业活动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医疗机构药师的管理规定,之前都是散在于各个药事管理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药师制度建设,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可以依法依规准入的部门规章。”
谈到为什么现在要制订《办法》时,焦雅辉说,因为出台一部药师法至少需要8~10年的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我国医疗机构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没有管理办法是不行的,所以需要先出台一个具有法规性效力的部长令,其力度与已有的《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一致。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吴永佩介绍说,《办法》将医疗机构药师主要分为临床药师和处于药学专业技术服务核心岗位的药师,这些核心岗位包括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调配后的核对、用药教育、咨询服务以及系统的药品质量监理与评估等。在职责章节,《办法》将对普通药师与临床药师履行的主要职责分别阐述,后者的职责在前者基础上有进一步的提高。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医院药学部门该怎么发展,医院药师的作用与地位如何必须进一步明确。吴永佩指出,原来计划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一是增加药事服务费,二是增加某些医疗、药事服务项目和提高某些服务标准,三是国家建立补偿机制,来解决医院药学建设和医疗机构的发展问题。但到目前为止,增加药事服务费和政府补偿这两项都还没有很好落实。因此,现在我国药师提供技术服务都不收费,付出劳动却没有价值,这种状况一方面让医院感到为难,另一方面药师的积极性也会受到影响。吴永佩坚信,这一问题必将逐步得到解决,也一定要解决。
药师专业服务水平需要不断提升
吴永佩介绍说,对我国医疗机构药师的管理和职业的定位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而循序渐进的过程。2001年2月修订后颁布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审核;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2002年1月公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首次规定:医院“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但其中对药师的职责只提出“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参与会诊、查房,对临床用药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要求很低。这是考虑到药师参与临床用药的技术还不成熟,需要给药师补充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时间,以及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医疗活动的适应过程。
但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发布后,明确了药师必需审核处方的职责。2011年1月修订公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对药师的要求又大幅提高,规定:医疗机构要建立临床药师制,配备临床药师,全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要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临床药师与医师共同对药物治疗负责;药师应对处方、用药医嘱进行适宜性审核,严重不合理或有配伍禁忌的可拒绝调配;对药物使用合理性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对处方和医嘱进行点评与干预。2012年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使临床药师成为抗菌药合理使用的三个技术支撑力量之一。
那么,在将来的《办法》当中要不要进一步提高药师的责任和义务呢?回答是肯定的。吴永佩说,比如今后药师不但要审核医师处方和用药医嘱,还应该对处方进行适宜性评估,包括药品药动学和药效学评估、安全性评估、药物经济学评估、治疗后疗效评估等,也就是说要参与药物治疗决策,在拥有更多权利的同时承担更大的责任。
现在,很多三级医院中专、大专学历的药学人员已经越来越少了。吴永佩表示,今后药师将以专业水平和实际药学服务工作能力,特别是审核处方与用药医嘱的能力、用药教育能力、参加临床药物治疗活动能力等作为药师专业水平的评价标准,而且每名临床药师至少要熟练掌握400~500种常用药物的相关属性和特点,这就要求广大医院药师必须下大工夫。“我们坚信,以后起草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对药师职责的要求会逐步与国际接轨,会更高、更严,医疗机构药师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维护患者用药权益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吴永佩如是说。
可分不同情况认定临床药师资格
临床药师资格的认定是目前很多长期从事临床药学工作,但非临床药学专业毕业的医院药师关心的问题。吴永佩对此表示,资格认定是一个较复杂的过程,但相信卫生计生委一定会全面考虑此问题。等《办法》出台后,可以考虑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解决长期从事临床药师实践工作的老药师获得临床药师资格的问题。而对新人的资格认定,今后应该跟岗位培训、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药学教育相结合。通过规范化培训和资格认定后,临床药师可从事临床用药实践活动,特别是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常见慢性病药物治疗管理,以及审核处方与用药医嘱和安全用药教育等工作;而专科临床药师的资格可通过更高一层的培训获得,其用药水平应该更高。“今后,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将以培养普通临床药师为目标,因为基层用药不可能太专。”吴永佩强调,但这些设想都还在讨论中,具体怎么办还需要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吴永佩还指出,《办法》对临床药师待遇的表述会类似执业医师法,如临床药师应该获得一定的报酬。按国外经验,临床药师收入应该高于普通药师。
在谈到面临的主要挑战时,焦雅辉介绍说,按三级医院5名以上,二级医院3名以上计算,我国总计需临床药师约26000名,但目前实际缺口很大。这就需要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培训基地数量。另外,目前还有一些医院管理者及临床医务工作者对药师认识不足,药师还只是从事临床用药监测、处方点评、合理用药情况分析等技术性工作,并没有真正做到“走出药房,面向临床,以病人为中心和以合理用药为核心,服务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