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药采中心公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药目录外的少数品种的通知,涉及80余个品种。江苏省卫生厅药政处负责人表示,该目录实则是2011年基药采购“上下联动”的延续,并不是增补,是对非基药使用的一个限制。
上述人士进一步解释,江苏省2011年度的基药招标政策一直是二、三级联动,划分质量层次,带量采购。也就是说,“基药招的同规格同通用名同剂型,二、三级医院招标就只能招这个品种,其他未中标的二、三级联动起来不能使用。此目录就是在上下联动的基础上,根据二、三级医疗机构确实使用的情况,对少数品种例行制定的方案。”
该通知还显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该目录外品种,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该品种2012年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数量的80%。“我们是以2012年为基数,今后的采购数量也在该年的基础上进行。”前述人士表示。
2012年年底,江苏省卫生厅发布文件表示,在2009年全省挂网目录中,二级以上医院可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在选定基药中标产品的基础上,在基药目录外,确定少数临床必需的产品。价格根据2010年以来全省中标价和2011年基药采购时企业报价的最低价进行议价确定,与基药同质量层次品种的价格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另外还规定,二级以上医院目录外品种配备不超过20种,三级医院不超过3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