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正文

新一轮招标弱化原研药 超国民待遇或将被取消

2013-09-03 17:35:19 来源:中国医药报

□ 黄志伟

继葛兰素史克行贿门后,美国制药巨头礼来近日被曝在沪、皖等地每年为胰岛素产品向医生支付3000万元回扣。

“行贿和回扣是医药行业的潜规则,而跨国公司在这方面做得最好、最为成功。”北大纵横医药行业合伙人史立臣表示。

高额行贿费用让人联想到外资药在中国的高价销售。跨国药企通过强有力公关和其他各种方式确立高药价,进而给其“运营”准备了足够的利润空间,也最大限度地迎合了人们“高价等于高质”的诉求。

此外,中国“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也成为推高外资药价格的土壤。“在中国的外资药是全世界最贵的。”一位归国创业医药人士感叹到。

除了专利药外,已经过了专利期的外资药以“原研药”的名义继续在中国赚取超额利润,价格为国内仿制药价格的数倍乃至数十倍;在招标采购中,由于质量分层和一品两规的政策而享受着“超国民待遇”。

正因如此,外资药在中国的市场份额逐步扩大。此外,原研药价格超高、在招标采购中享受“超国民待遇”,也引来本土制药企业的不满。

不做“相关工作”药品没法销售

一位在美从事新药研发的医药专业人士表示,专利药国内价格全球最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包含了打通各个环节的费用,其中就有支付给医生的费用。

葛兰素史克的前运营总监梁宏被抓后接受央视采访时细数要打交道进行行贿的部门:注册方面要和药监部门打交道,药价上要和发改委打交道,进医保要和社保部门打交道,进医院要和各地招标办以及医院的院长、药剂科主任打交道。和这些相关部门打交道,葛兰素史克出手相当阔绰:自2007年起,先后转移用于贿赂的资金高达30亿元。

据上述人士介绍,在美国,医生收入很高,并不依靠开药赚钱,收受回扣会面临被吊销行医资格的处罚,因此大部分医生不敢接受药品回扣。对医生接受跨国药企赞助的监管也非常严格,尽管也不断有药品制造商行贿医生的丑闻曝出,但回扣毕竟不是药品流通的主流。

在中国,由于医生收入低,“以药养医”的模式让医生收受回扣成了“潜规则”。史立臣介绍说,回扣是业内普遍规则,他曾经做过8年的医药代表,代理过一个抗生素产品,药品质量本身很好,一开始不想采用回扣方式,但是药品进入医院两个多月,一直没有医生用。后来医生明确表示,相关工作不做就没有办法销售,最后也不得不以回扣开路。据梁宏介绍,这部分运营费用占到了药品价格的20%~30%。

“企业必须把药价定高才能够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史立臣表示,相同产品,外资药往往是国产药价格的数倍,国产药不如外资药的回扣空间大,所以医生们都喜欢外资药,外资药市场份额也随之扩大。

中国社科院今年发布的《中国药品市场报告》显示,2012年在中国主要药品市场,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外资药品的市场占有率排名十分靠前,其中三级医院药品排名前十中,80%为外资或者合资药品;二级医院外资药企产品的占有率为60%。

新一轮招标显原研药弱化迹象

除专利药外,已经过了专利期的药品,外资药企以“原研药”的名义继续在中国赚取超额利润。

原研药为中国独有概念,1993年我国开始实施药品的专利保护政策,而在此之前进入中国市场的专利药缺乏法律保护,因此出台了这样一个追溯性的行政保护制度,使外资药企获得经济补偿,也鼓励他们把创新药带到中国。

由于上述政策,原研药的价格为国内仿制药价格数倍乃至数百倍,在招标采购中,由于质量分层和一品两规的政策也尽享“超国民待遇”。

“这些药品在专利期内早已经把成本赚回来了。他们到中国来,不应该再享受这个待遇。”降药价网站创始人卫柏兴表示。

业界的呼声似乎已经得到政府重视。2010年,国家发改委推出《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未提到原研药,业界乐观地认为,原研药被取消已经传出信号。

同年,RDPAC(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发布了《制药企业质量体系调研项目》报告,对中国制药企业质量体系进行了系统评估。结果,同样是GMP认证合格的企业,由于质量管理体系不同,药品的质量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别。报告出台后效果立显,3年多过去了,发改委的管理办法始终未见落地。

去年,发改委制定了《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其中提出要对仿制药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这被认为是国家要从技术层面淘汰不合格的仿制药,并在此基础上,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拉到与原研药同一质量层次。原研药的“超国民待遇”面临淘汰。

值得注意的是,原研药的“超国民待遇”在新一轮招标中已被弱化,不分质量层次进行招标被很多省份在基本药物招标中贯彻执行。新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今年5月,江西省再次明确招标不再划分质量层次,原研药和普通药品一起竞标;广东省发布的药品交易新规(征求意见稿)也强调拟招标不分质量层次。

  • 分享到:
  • 推荐到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