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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职工工资收入应打“组合拳”

2014-03-14 10:12:0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是民生之源,但工资收入分配问题却是目前中国最难“消化”的问题之一。有调查显示,目前工资收入分配问题主要包括,一是职工工资普遍偏低,二是差别待遇现象突出,三是劳动关系协调难。两会期间,多位政协委员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现工资制度改革需要打出“组合拳”,包括出台新的法律规范企业工资分配,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加强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等。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12年第七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42 .5%的职工月工资不足2000元,主要人群是农民工,集中在城镇私营企业和部分国有困难企业,特别是省属以下长期经营困难的国有中小企业以及农垦、森工、有色冶金等系统的地方国企。去年3月,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特别要求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对于如何改变职工工资普遍偏低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林水利工会主席盛明富建议,加强工资相关立法。尽快制定出台工资条例,明确政府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方面的职责,对工资支付、工资集体协商、劳动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赋予工会组织监督权,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

盛明富提出,要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与物价上涨等因素挂钩,要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实现到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以上。另外,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对侵害职工收入分配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惩处。

差别待遇现象也是目前就业市场上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针对劳动者不同社会身份和不同用工形式而发生的歧视,受影响的群体主要是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农民工大多从事第二三产业中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环境差的工作。很多出口导向型制造企业实行最低工资+加班工资薪酬制度和“黑白班”工时制度 , 农民工靠加班增加收入 , 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屡禁不止。对于劳务派遣工而言,则是同工不同酬现象突出。

全国政协委员郭稳才建议,研究制定规范劳动时间、避免长时间连续劳动和超时加班的法规细则。对实现同工同酬的操作性障碍进行重点研究,提升收入分配管理层次。

郭稳才还建议着手制定收入分配法,加强同工同酬法律约束。同时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加强以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建设。健全劳动监察体制,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强对涉及就业歧视案件的处理。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目前需要对其进行完善。”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陈荣书说,要积极推动将集体合同立法尽快提上全国人大的立法日程,进一步完善集体合同法律法规体系,为工资集体协商实施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具体而言,一是在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修订中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规定。二是针对当前集体合同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认真调研,从制度建设层面研究、提出对策,为早日出台集体合同法提供理论、政策和实践依据。另 外 , 还需要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 , 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原则框架下,作出相应的细化规定,特别是把一些地方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法律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记者 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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