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2014年全国医药界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座谈会"声音·责任"在京召开。以下为与会嘉宾精彩发言。
发言人:全国人大代表、科伦药业董事长 刘革新
医药产值年均增长率24%,约是同期医药产业平均增长率的3倍,显然医药产业高增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动力。在发达国家,医药工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10%到15%,而目前我国仅仅只有3.5%,其增长的潜力是巨大的,但令人忧虑的是我国医药产业具有“多”、“小”、“散”的特征,不合理的产业结构,低水平重复仿制的路径依赖,以及由此导致的以价格战为主要手段的同质化恶性竞争。市场格局近年来不但没有根本的改变,在某些方面甚至出现了恶化的趋势。
中国民族医药产业面临三座大山
目前中国民族医药产业发展,被业界人士归结为三座大山,第一座大山是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极大挤压民族医药产业的生存空间,吞噬着国家宝贵的医药制改革,我这点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第二座大山,地方保护主义造成了各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严重地阻碍医药行业的优胜劣汰,并阻碍建设全国统一的大市场。重庆、甘肃还有其它很多省公开声明,不但要有配额有优惠的价格,还要进行考核,这也不是危言耸听。
第三座大山,部分审批部门,不顾国务院文件强调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仍然顽固坚持唯最低价取得招标,甚至违背价值规律,低于生产成本招标。导致一大批常用药品被迫退出市场,并且埋下了药品质量隐患。
中国医改的宏大工程需要一个成熟规范的强大民族医药产业作为重要支撑,但在这三座大山重压之下,中国医药产业正面临空前的发展瓶颈。我个人认为,只有出台和营造有利于民族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红利,着力于有创新愿望并且具备创新能力的自主创新企业才能稳固民族医药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彻底改变民族工业的现状,所以我告诉大家,低保,完善药品定价机制,建议分阶段取消外资药品非专利药的超国民待遇定价,分期分批在两年内解决外非处方药问题。
完善我国药品审批机构的职能定位
因此,我建议一次性评价的药品实行同质评价,同规格的非专利药和仿制药同质评价。
第二条建议,建议全国统一公平竞争的药品,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作用,并推动制定负面清单制度,目的就是简政放权,从根本上消除对微观经济活动过分干预,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检查,杜绝地方政府对药品定价、招标,对市场环节的不当干预和本土企业不当保护。
第三,完善药品招标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品质量评价体系,各省区药品招标应全面回归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基本原则,建议根据质量价格、供应能力等,对投标企业进行全面综合认证,如果这个招投标不能如我们所愿取消的话,也要实行全面综合评判的原则,摒弃由价格最低中标,同时提高质量评分标准,对违规生产的药品进行查处。
第四,十一五以来,我国重大药品专项实施,极大推动了自主知识产权的仿制药研发,促成了民族医药的发展。新药审批效能低下的顽疾并没有根本解决,挤压审批资料已经超过1.4万件,其中不乏具有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药,新药上市缓慢,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用药需求,自然也严重迟滞企业回报,导致持续创新困难,因此建议借鉴全球药物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加速调整,完善我国药品审批机构的职能定位,部门设置与功能,事权与人员编制数量等。
我们这样做对国家有好处,可以迅速释放改革红利。第一大红利,治疗重大疾病药物可获得性,这个目标有望迅速实现。第二大红利,能够有效的平抑外企垄断市场虚高的药价。第三大红利,中国民族医药产业的成果转化将实现历史性的跨越,这个前提是极其令人鼓舞。
至于个别人士,对于市场垄断的担心,我的看法是杞人忧天。自2007年集中审评结束以后,CDE在审评特别是仿制药的审评盲从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并且培养了一支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审评专家队伍,加之在审评过程中也积累了解决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审评结果的经验,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由政府监管为主导,由企业自律为基础,以社会资源为动力,社会资源主要是指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企业,有效利用资源,一定能够改革红利的释放。直接或者间接管理医药行业的部门政府多达14个,14个管什么?权利和义务的严重失衡,监管和发展的尖锐对立,都是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应该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