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联合公布了《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政府不再对其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不当干预,只是加强督促指导和价格监测。此外,还要求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凡符合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都应纳入医保范围。
放开非公立医院(主要是民营医院)的价格管制,是中国医改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中央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健康服务业的实质性举措。这次改革的市场化方向,重申了李克强总理的那句信条:“相信市场的力量”。
但市场化改革能否真正启动提高医疗资源的供给,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谈到通过“市场的力量”解决医疗问题,难免让很多人心存芥蒂。
目前公众普遍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般被认为缘于前一轮医疗体制改革的“过度市场化”。这次中央以放开民营医院服务价格的“市场化”,来解决之前“过度市场化”引发的问题,是否有抱薪救火之嫌呢?
是的,中国目前的医疗问题陷入“冰火两重天”,同时面临着政府管制太多和市场化过度的两种指责,并且这两种指责都有一定的道理。
一方面,在上一轮医疗改革中,政府的医疗投入过低,使医院的主要收入来自病人,直接刺激了医院以药养医、过度检查等问题,甚至公立医院人为创设收费更高的“特需服务”,从本已紧张的公共医疗资源里挖角。这些都被人称为“过度市场化”的乱象。同时,一部分民营医院罔顾良知,直接利用“医托”欺骗病患,也严重败坏了方兴未艾的中国民营医院的名声,这也被归结为“过度市场化”。
另一方面,却是医疗行业里行政壁垒森严,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相当程度上还在延续计划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民营医院的正常经营频频撞上“玻璃天花板”。在医院开设布局、引进大型设备等问题上遭遇行政门槛,以致去年上海卫计委还特意公布了“上海社会办医行政审批八项原则”,强调符合规划和准入条件的社会办医申请,“各区县不得无故不受理、不审批”。再比如,民营医院最关心的医保资格问题,即使是改革领先的上海,直到2007年才首次将营利性综合民营医院纳入医保范围。民营医院等了十多年,才能和公立医院在同一条医保的起跑线上比赛。
在如此行政积弊之下,所谓的医疗“市场化”,注定是“坏的市场化”。公立医院依托于公权力、先天的公共资源优势,搞不正当竞争。民营医院因为很难得到医保等关键资源,无力正常竞争,其诊疗只能边缘化,游走在灰色地带。于是产生了以民营医院的“医托”、公立医院的“以药养医”为代表的“坏的市场化”。这种“坏的市场化”注定无法发挥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解决看病难问题。
所以,如今这一轮市场化改革,当吸取之前的教训,实现“好的市场化”的经验。需知道,市场化绝不是简单的涨价,不彻底理顺权力与市场的关系,就算涨价,民众也未必能得到好的医疗服务。
首先,应构建一个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的环境。目前,非公医院与公立医院的本质区别,不在于所有权或筹资渠道,而是体现在权力的差序结构中。民营医院除了遭遇前述的医保、大型设备等行政许可门槛,还在于目前以公立医院为主导的医疗体制中没有民营医院的地位。比如,民营医院的医生很难拿到政府科研课题,拿不到课题,就不能发论文,也就不能晋升职称,这导致好医生不愿意进民营医院,相当多的民营医院只能从事低水平诊疗服务。这背后还是权力配置的问题。所以,放开对民营医院的价格管制的同时,还要在现行的医疗、教育、科研、医保等体制中,给予非公医院国民待遇。
其次,“好的市场化”应厘清政府和公立医院的责任,分清普通医疗保障和高端健康服务。由公立医院兜底保障基本医疗服务,高收入人群有权自主选择高端医疗服务,公立医院不能以“市场化”的名义染指这一块。2011年5月出台的上海新医改方案,就强调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特需床位,剥离“院中院”,回归公立医院公益的本质。
医疗市场化改革,绝不是简单的涨价。唯有厘清权力与市场的关系,实现基本医疗与高端服务的分离,真正赋予民营医院国民待遇,才能杜绝之前“坏的市场化”重演。(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