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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大学生决定捐遗体 死后一月无单位接受

2014-05-21 09:48:46 来源:钱江晚报

4月9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大二女生李翠因肾癌去世。病逝前,她决定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和遗体,用于医学研究。如今,这名21岁的女孩已经离开人世一个多月,但是她自愿捐献的遗体至今没找到合适的接受单位。

是什么阻挡了这次遗体捐献的进程?

家属:“捐献者连个单独的墓穴都没有?”

4月9日6时21分,患肾癌的21岁女生李翠安静地走了。

据同学张千回忆,今年1月,李翠开始腰疼,起初她还扛着,到校医院买点止疼片吃,但是病情逐步恶化,需要同学搀扶着才能从宿舍到教室、餐厅等地方。3月出现便血,她再也扛不住了,才告诉了家人。

3月9日,拿着河南省人民医院的确诊书“左肾肾癌合并双肺转移,已到中晚期”,李翠的家人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个事实。

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这个坚强的女孩曾对家人说:“如果没我了,把我的器官捐献了吧,用作医学研究。”

这是李翠最后的愿望了。李翠的叔叔李志勇说,“我们家属一定要完成她的遗愿,让她走得安心一些。”

李翠就医的河南省人民医院介入科主治医师曹广劭告诉记者,李翠本来已在网上登记要捐献全部的身体器官,可由于癌细胞扩散,凡是带有血管的器官都不能进行移植,只有眼角膜可以使用。“听到李翠要捐献眼角膜,我们科室的医护人员都很感动,医院也尽最大的可能减免她的医疗费。”

4月9日上午,医护人员取下李翠的眼角膜后,向她的遗体鞠躬致敬。遵循翠翠生前的遗愿,家人联系医疗机构,把她的遗体捐出用于医疗研究。

“在李翠走之前,我们家属给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中心打过两次电话”。李志勇回忆,“一次是4月4日,给遗体捐献中心打电话要相关表格;第二次是4月9日还是打电话希望要到表格,尽快捐献。”

李志勇告诉记者:“4月10日,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次来到现场,首先责备我们,‘你们家属要捐献遗体,为什么不直接和我们取得联系,还要通过医院眼科大夫?

“我手机上的通话记录可以随便查,清明节前夕,我们就已经开始联系捐献事宜。”李志勇说,“可河南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很忙’。”

“之后他们又告诉我们,等11号追悼会再带着相关表格和材料过来一次,完善相关手续,等追悼会结束后直接把遗体一起带走。”李志勇说,“我当时就问他们,遗体拉走后,用于医学研究,两年后如何处置?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就说‘遗体拉到殡仪馆,集体火化,火化后,如果家属要骨灰的话,可以来认领掩埋;不要骨灰的话,就由我们集体掩埋’。”

“捐献者连个单独的墓穴都没有?我们坚决不同意集体掩埋,中国人都讲究入土为安,捐献遗体的人,也是无名英雄,理应受到尊重。哪怕是很小的地方单独安放她的骨灰,我们以后也有一个凭吊的地方。”李志勇说。

“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说,1985年以来,从来没有如此规定”。李志勇说,“后来,我们家属才知道,他们把尸源称为‘市场’,我们自以为做了一件善事,却误入了一个‘市场’。”

记者致电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1985年以来,对个人尸体单独掩埋没有规定。原则上,两年后通知家属领走骨灰,若不愿意的话,我们就集体混合掩埋在新郑福寿园。我们会在志愿捐献第二年,将捐献者的名字刻在功德碑上,每年清明节会组织捐献者的直系亲属前去凭吊。”

5月16日,记者再次致电李志勇,他告诉记者,“目前依然没有找到合适的接受单位。作为亲属,我们仍然没有放弃,如果找到合适的接收机构,我们随时都可以将她的遗体捐献出去,完成她的遗愿。”

河南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中心:既无资金又无专人,想干好太难

4月11日上午,记者以“您考虑过以后捐献遗体吗?您知道该去哪里吗?您知道都需要办什么手续吗?”为话题,在河南省人民医院随机做了采访。

一位中年男子告诉记者,他的朋友去年捐献了遗体,清明节打电话问捐献遗体接受中心能不能去祭奠朋友,却被婉拒。

一位姓李的女士很无奈地说:“去年正月,我接到捐献遗体接受中心的电话去领父亲的骨灰。谁知,领到的骨灰竟只简简单单地被一块纱布包着,心里真不是滋味。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难受……”

“好不容易找到了捐献遗体接受中心的电话,却没人接听”;“跑了好多趟,手续还没办好”……很多受访者或多或少心存顾虑和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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