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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传统知识不能“无偿坐享”

2014-05-21 15:49:32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本报记者 柴玉 高亮

中医药是个巨大宝库,但国际上对其不当占有、获取商业利益的事件屡屡发生,因此急需建立专门的保护制度——

有百年历史、被称为疗伤圣药“万应百宝丹”的云南白药,继“草乌门”后,前些日子又卷入“守密困局”。

配方公开还是保密,涉及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问题,而引发人们的思考。

现行知识产权制度难以保全

目前,日本在我国拥有的中药专利达505项,美国485项,韩国207项,德国165项。通过这种方式,发达国家利用我国的中医药传统知识攫取了大量利益

所谓中医药传统知识,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知识体系,其中包括中医药理论知识和中医养生保健知识、中药资源、中药材加工炮制技术、中医方剂及中医诊疗技术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司长苏钢强介绍,须急切保护的内容有:中医经典名方;中医药特有的标记、符号,如扁鹊、华佗、张仲景等名医的名称,人参、当归等中药名称,六神丸等方剂名;同仁堂、雷允上等传统药铺;经络图、铜人等图谱;民间流传的单方、验方、秘方;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和技术及中医院的传统院内制剂等。

1988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云南白药、雷允上六神丸、片仔癀等传统中药被列入保密科学技术。云南白药不公开成分,是否出于担心重演“六神丸变身日本救心丸”的遭遇?

“六神丸”的成分含量虽是个谜,但6种药物天下皆知。日本制药企业无偿使用了我国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在六神丸基础上研发了救心丸并打入国际市场,年销售额超过1亿美元。

无独有偶,人参蜂王浆是我国吉林省最早生产的,却被美国抢先申请了专利,使我国出口的人参蜂王浆不能在美国市场上销售,一旦销售,便构成侵权。

数据显示,目前,日本在我国拥有的中药专利达505项,美国485项,韩国207项,德国165项。通过这种方式,发达国家利用我国的中医药传统知识攫取了大量利益,仅日本津村制药公司生产的所谓汉方药,年销售额就达850亿日元。

多项中医药传统知识被他人“无偿坐享”,正是因为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难以充分、有效、全面地从根本上保护中医药。

呼吁建立专门的保护制度

国家应专门立法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并承认它是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一个特殊部分

“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强调创新而忽视对创新之‘源’的保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课题组组长、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所长柳长华介绍,中医药专利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3个要求。按照专利制度规定,已文献化了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属于公知领域,不符合新颖性要求,故不予保护。同时,中药复方的发明集中在中药的配方变化上,应用的是常规技术,技术改进实质不大,亦不符合创新性要求。

对不适合申请专利的新药开发、传统药方和云南白药之类的民族珍稀配方,一旦商业机密泄漏,产品被仿制后,企业将束手无策。因此,国家应专门立法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并承认它是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一个特殊部分。

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制度,不仅可以法律形式承认中医药传统知识是智力成果,尊重并体现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价值,有利于完整保存,还可在合理利用中行使知情、参与和同意的权利。

“一些有价值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受到现代科学的不公平质疑,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承认,且传承面临断代,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探索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已迫在眉睫,要尽快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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