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荣臣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
我昨天看了一篇文章,一位全国人大常委还是全国人大代表说 《中医药法》应该解决“五化”:中医药思维弱化、中医药评价西化、中医药学术易化、中医药技术退化、中医药特色优势淡化,我觉得他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希望这“五化”能通过《中医药法》得到解决。现在的中医“西学为体,中学为用”,等于把我们传统的东西全丢掉,这不是瞎胡闹吗?
我们要把中药的评价范围进一步拓展,包括不良反应的评价、临床疗效的评价、包括刚才所说的合理用药的评价。我们搞中药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来将来到2020年我们中医药总消费在健康服务业当中要占到三万亿;三万亿能搞出多少药来?到底资源怎么样?随着服务量的进一步扩大,健康服务业的范围和它的规模越来越大,药品的不良反应肯定会越来越多。我觉得不良反应的评价要关注几个环节:首先,不良反应出来之后要看临床应用的对不对;第二,中成药到底是怎么生产的,比如说这个品种、这个批号、这个厂家的中成药,是不是按照所批准的工艺和原材料来生产的,还是炮制过后的药材饮片投料生产,这个差别就很大了。第三,还要看中药材的选用,中药材比如像关木通的问题,龙胆泻肝丸之所以会造成肾衰的不良反应,主要是因为马兜铃酸;但是马兜铃酸在中药材的炮制加工过程中会不会毒性降低?这就是相关评价要做的事。
这个课题的成果如何体现需要进一步研究,是不是将来作为第三方的一个评价规范?通过这个研究怎么完善中成药上市后的再评价?我们怎样能够探索出一种真正符合中药临床使用规律的评价体系?我觉得这个课题应该把这个规律找到,要做到科学、合理、正确评价,而不是说简单的用西医或者西药评价的流程。我们可以借鉴西药的评价模式,但自身的创新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个评价将来对中成药上市后的再评价,可能需要把我们中药自身的问题解决好,而且通过这种评价能够对我们中药所产生的不良反应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说法,在课题研究过程当中这些可能都需要做进一步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