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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医患间不必刻意回避医疗费用

2014-05-05 16:05:13 来源:健康报

罗志华(医生)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沈晓初在民生访谈中表示,上海将试点在医疗机构内设立第三方告知机构,请社会组织开展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社工、医保人员、非患者所属科室专家等与患者进行经济方面的沟通,包括经济承受能力、不同档次床位的报销和选择等,接受诊疗过程中涉及经济方面的咨询。不再让医生和患者直接谈论钱的问题。(4月18日《新闻晨报》)

钱,是患者做出是否看病、如何看病的重要参考。看病的整个过程,不同程度上是一个权衡花费与效果的过程。对于医生也是如此。假如看病以病情为唯一依据,不受经济因素过多影响,则诊疗势必最接近病情需要。然而现实是,医生看病,必须时时掂量钱的问题,必须花不少精力与患者谈钱的事,谈得不好,就容易引发诊疗费用与效果期待不一致的纷争。

医患之间不谈钱,的确有纯化两者关系的作用,问题是他们之间能做到不谈钱吗?病情随时变化,诊疗不断更新,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费用的不断调整。总不能医生作一个决定,患者就先咨询第三方,然后再回来与医生商量吧?如此岂不增加来回折腾,影响效率和疗效?每一种检查和治疗,都与钱有关,医生谈病情和治疗,总离不开钱的影子,若刻意避钱不谈,反而脱离现实。何况,医生不谈钱,反而让患者心里没底,担心医生对经济顾虑少了,可能增加负担。

由此看来,第三方告知机构可以有,但医患之间也没必要避谈费用。合理的做法是,该谈钱时还得谈,特别当患者对费用产生质疑时,医生有满足患者知情权的义务,并让他们综合经济和病情来选择方案。而第三方告知机构可以作为服务机构存在,为患者量体裁衣、合理决策,成为医患间的缓冲。更重要的是,这一机构可起监督作用,站在患者的立场上,对所有医疗费用实施监督,确保医生诊疗到位,花费公正合理。如此,才有望减少医患因费用问题产生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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