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 西(医生)
浙江省杭州市人大举行《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在这部条例里,杭州拟出台规定,鼓励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危、急、重症病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追究有关法律责任。杭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奖励表彰。(6月7日《钱江晚报》)
“院前急救是医务人员的事情,非医务人员最好不要插手。”这种观念向来根深蒂固,但它却是错误的。还有一种看法是,抢救别人会给自己带来法律上的麻烦,所以能不救尽量不救,救别人等于害自己。
从价值层面看,生命第一,是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对需要急救帮助的人袖手旁观,与见死不救何异?它传递的思维是有害的:因为麻烦和风险,很多可以帮助别人的事情实在没必要做,忘记了社会是一个你我他结合的有机体。
从事实层面来看。只要经过急救技能培训者,都具备了提供生命支持的能力,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致残率,改善预后。“急救不当会伤害人,产生二次伤害”,其实发生这种事情的概率是较小的。但很多人却被这样的“纸老虎”吓退。在发达国家,院前急救水平不仅仅代表着一个地区或城市的医疗服务水平,还代表着文明程度。很多非医务人士经过培训,同样掌握了心肺复苏和自动除颤等急救技能,随时可以充当院前急救的角色。很多意外的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后,即使医务人员未抵达事故现场,病人也能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从这个角度而言,杭州此次立法本身是一场“及时雨”,可以更好地解决当下社会的困惑,无论是观念的或者是技术上的,都大有帮助。希望这种破冰之举能够得到更多的人的支持和认可,并且在更多的城市推广实施,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