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湖南省纪委官员陆群在微博实名举报,称国家药典委将南方金银花改名为“山银花”,给南方企业和花农造成惨重损失,而药典委随即解释了当初改名的原因。但目前来看,双方各执一词,不同身份的专家也是立场各异,有的说改名是“恢复传统”,有的说传统药典中根本没有“山银花”的记载,言外之意改名是没有道理的。
为了证明国家药典委改名不合理,陆群在举报时直指背后存在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这种说法是否属实需要纪检部门的调查才能弄清,但就药用植物的命名本身,确实反映了中药自身的一种特色或者说困境。
我们都知道,中药因为剂量和含量没有精确的数量值来规定,才迟迟无法实现国际化。既然在剂量和成分上没有通用的原则,以此作为命名的根据显然并不充分。
作为一种具有现代科学实验指标的药物,本来需要从生物化学、有机化学、药代动力学、半衰期、药理学等方面的指标来衡量和命名。比如,青蒿素的命名就是如此。青蒿素是从中药材黄花蒿中提取的化学物质,同时从青蒿素中还衍生了蒿甲醚及青蒿酯钠,它们具有不同的名称,是因为其抗御疟疾的效果、成分和剂量有差异。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的研究小组采用科学仪器,如高分辨率质谱仪,经过反复研究和测定,认定青蒿素是一个有15个碳原子、22个氢原子和5个氧原子组成的化合物(分子式为C15H22O5),即一个倍半萜类化合物,含有过氧基团的倍半萜内酯结构,而且,这个药物的分子中不含氮。
现在,金银花只是一种药材,在一些中药专家看来,根据中药材选取的原则南北金银花是可以通用的。如果说从金银花中提取出了一些专门的化学物质和药物,再根据其针对不同的疾病、用药的浓度和剂量、分子式、药用原理和药代动力学特点进行准确的命名,就有了充分根据。但目前对作为原材料的金银花这种中药材的改名,显得有些根据不足。既然一些中药专家认为根据传统中药材的选取原则可以通用,为何要改名呢?
由此可见,要使中药材的命运更有权威性和说服力,还有赖于对中医药研究的进一步科学化,比如对剂量和成分等充分科学规范。“金银花”和“山银花”的药用原理到底是什么、分子式是怎样的,不同药材入药时的效果有什么不同,当所有这些问题都能有科学规范的解释,给不同的药材赋予不同的名字,才不会产生太多争议。而在此之前,给中药材命名最好还是遵循约定俗成的原则,在程序上多征集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争取达成最大共识。(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