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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销售人员的薪酬设计

2014-09-09 11:42:20 来源:瑶臣猎头网

专门推销各类清洁用品的某贸易公司,为一举跃上行业领头羊宝座,于去年初引进大批销售人员。为提高新进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在短期内明显提升公司销售业绩,该公司给予新进员工与老员工相同的提成比例及优厚福利。然而,转眼间3个月过去了,公司业绩仍无丝毫起色,而那些新员工眼看试用期将满,却仍未做出业绩,因而士气极其低落。公司王总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为何在美国甚至在国内其它公司引用颇广的底薪+提成这一混合薪酬制会突然失效?

其实,道理很简单,新进销售人员大多对行业具体情况不熟悉,加上欠缺经验,在销售过程中遇到挫折后,自信心易受打击,一段时间后往往心灰意冷,士气低落。在此情况下,即使新员工享有与老员工相同的提成比例,但由于其完成业绩较少甚至极少,所谓“提成”成了可望而不可即的“空中楼阁”。因此,混合薪酬制对新进员工并不适合。

常言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根据许多企业的经验,笔者以为,对新进销售人员的薪酬,瓜分制是一种较好的方法。

所谓“瓜分制”,就是企业将全体新进销售人员视作一个整体,确定其收入之和,每个员工的收入则按贡献大小占总贡献的比例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个人月薪=总工资×(个人月贡献/全体月贡献)

例如,某公司共有6名新进销售员,公司根据市场和竞争对手的具体情况,确定6人月收入之和为9000元。当月6人完成的销售额分别为10万元、11万元、12万元、10万元、16万元、11万元,则第一位销售员的月薪为:

9000元×10万元/(10万元+11万元+12万元+10万元+16万元+11万元)=1286元。

其他销售员报酬依此类推可算得。

薪酬“瓜分制”剔除了市场环境因素的影响,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新进销售员,只要付出努力,就能在固定的总收入中占据较大份额。如此,既强化了新进销售员之间的竞争,也提高了他们的积极性。

当然,为保障新进销售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提高他们的职业安全性,还可进一步将瓜分制与混合制结合,其计算公式为:

个人月薪=固定工资部分+(总工资-总固定工资)×(个人月贡献/全体月贡献)

如上例中,如将每个销售员固定工资定为500元,则第一位销售人员的月薪计算方式为:

500元+(9000元-500元×6人)×10万元/(10万元+11万元+12万元+10万元+16万元+11万元)=13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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