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正文

大地震!89药企联名反对湖北药房托管

2015-01-16 09:36:41 来源:赛柏蓝

近日,赛柏蓝接到湖北省医药商业协会《关于对省卫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几点建议》,以及89家药企联名签署的意见书。89家药企在联名书中表达了对湖北推行“药房托管”的不满,并且表示强烈反对“药房托管”文件的执行。

药企联名

注:以上文件由湖北省医药商业协会提供

2014年11月14日,湖北卫计委联合工商局、物价局、食药监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其中的核心条款是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的药房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给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委托方可向受托方收取保证金,无论合同多少年,保证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委托方上年度的药品销售总额的10%。对药房托管产生的药品利润,由托管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分成比例。

湖北医药商业协会表示,该《指导意见》将对中小企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建议省政府暂缓执行该《指导意见》,建议删除该《指导意见》中关于托管中产生利润由托管双方按比例分成的表述,同时建议省政府就医院药房托管问题尽快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托管所涉及各方参加座谈,全方位多维度地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和建议,根据绝大多数的意见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新医改顶层设计。

在89家中小企业在联名签署的意见书中,药企们表示他们反对湖北全省推行药房托管有三大理由:

一、该文件规定“对药房托管产生的药品利润,由托管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分成比例”。此条规定严重违背中央关于新医改的文件精神,国务院要求医院药品供应实行零差率,不得任意加成或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实行二次议价,把虚高的药品价格坚决降下来,让人民群众从医改中获得实惠。但此条明文规定药房托管产生利润,还要由托管双方明确分成比例。实际上就是将原来药房托管试点阶段的各种暗中让利回扣明朗化了,将不合法的行为变为合法行为了。它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1、托管后医院或者配送企业必然产生逐利行为,他们会对药品生产企业提出高额的扣率要求,(一般在25%—38%之间)将其中产生的利润由托管双方按比例分成,这样势必造成生产企业不堪重负,只好提高出厂价,重新形成药价虚高,新医改的核心成果将毁于一旦。

2、配送企业会追求利益最大化,迫于利润的压力,会选择供应利润高、差价大的药品,而不会把人民群众的用药需要放在第一位考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新医改的重点,目录里的药物基本都是空间小毛利低的公益性质(众所周知,我国基药目录所含药品,无论是原来的307个品种还是新一轮的520个品种,平均毛利率仅8-10个点),国家明文规定基本药物实行零加成。

hr@yaochenwd.com.cn
010-59444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