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垄断案例被公布!这次是药企——被国家工商总局抓了正着。
12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6年第12号《竞争执法公告》。重庆西南制药二厂因原料药垄断,被立案调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15年度销售收入1%的罚款。
国家工商总据公布的处罚书显示,当事人自2012年6月至今,具有苯酚原料药生产销售的完全垄断地位。
▍原料垄断,导致产品涨价20倍
2014年1月之前,当事人的销售对象为全国约40家苯酚制剂生产企业和医药公司,2014年2月8日,当事人与新先锋签订了《全国总代理合同》,有效期为五年。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于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的三个月时间停止向市场任何客户供货,在此期间国内多家鸡眼膏制剂生产企业、医药公司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当事人提出购买苯酚原料药的请求,均被当事人拒绝。
因西南制药二厂实施独家代理和拒绝供货后,导致市场上苯酚原料药的市场销售价格从均价127.47元/公斤上涨到最高5320元/公斤。
原料的上涨导致鸡眼膏的销售价格上涨,从2012年的约1元/盒,上涨到2015年的最高价9元/盒,被迫改变包装后的鸡眼膏还涨到了约20元/盒。原料药价格助推制剂成本上涨最终都转嫁给了消费者,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
▍药企垄断曾被罚660万
药企因垄断被处罚的案例屡见不鲜。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对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常州四药等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艾司唑仑原料药、片剂垄断协议案依法作出处罚,合计罚款260余万元。
调查发现,2014年低价药政策出台后,3家企业通过会议、会面、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在艾司唑仑原料药市场达成并实施了联合抵制交易的垄断协议,在艾司唑仑片剂市场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
1月,国家发改委网站显示,根据举报,国家发改委近日对重庆青阳、重庆大同、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商丘华杰等五家公司达成并实施别嘌醇片垄断协议案依法作出处罚,合计罚款399.54万元。
▍多部门严打垄断
企业凭借优势,拒绝向市场销售原料药的行为,排除了其它制剂的医药公司之间和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侵害了制剂生产企业的利益,扰乱了原料药及下游市场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曾表示,将继续加强医药行业价格监管,依法保障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加强对经营者生产销售活动和价格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维护有利于形成合理价格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从时间上来看,这一垄断案例和日前美敦力涉嫌垄断被发改委处罚,几乎同时发生。虽然部门不同,行业也有差异,但是相似的结果总能给行业一点紧迫感——垄断被盯上了。(田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