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看,新的医改实施方案,面对的是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医生的考核体系、药品的定价机制。但这些方案的落实,离不开各级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改革,并且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多个部门的利益冲突。
近日,《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到2017年,本市公立医院初步实现五大目标,包括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探索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途径;初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医事服务费“分级”制定,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这些内容基本涵盖了我国当前医疗体制中的热点问题,剑锋直指以药养医、诊疗秩序混乱等主要弊端,可谓切中要害。我们不但能由此看到医疗改革的具体方向,还能从中感受到管理部门的决心。应该说,人们期盼许久的医疗改革真的要来了。
但是,面对如此巨大的改革,我们是不是做好准备了呢?我国现行医疗体制中的诸多问题,既不是刚刚形成的,也不是孤立存在的,有的还恰恰是上一轮医疗改革的伴生产品,而且已根植于医疗的日常活动中,要对它们实施改革,就不可避免地会对现行的医疗运转产生深深的冲击,对此,没有准备显然是不行的。
比如,破除以药养医是这次改革的重点之一。这项工作会不可避免地给我国的医药产业带来巨大的冲击,药企该如何应对?不止是药企,因为药企的利润是当下推动医疗工作开展的重要动力,这个利润没有了,新的补偿经费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还有,相应的补偿标准怎么定?补偿高了,财政负担大,百姓不满意;补偿低了,医务工作者的基本利益和工作积极性就可能被消减。仅此一点,就需要大量的调研探索。此外,医药分开后,医院与药房的关系该如何定位,部分药房与医院需要脱钩,这也需要做好早期的准备。
再如,分级诊疗问题。这是治理号贩子最有效的手段,而这项制度实施的前提是各级医疗网络相对完善,这就需要管理部门对各个区域医疗资源做好分级规划,对各级医疗机构的规模与目标有明确的界定,如此,才可能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形成畅通的双向转诊。这就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有一定的构成比,部分医院可能因此面临重新定级问题,也就是说,这个工作需要将部分三级医院转变为二级医院,当事医院能接受这样的转变吗?而且,分级诊疗一旦形成,综合医院的门诊规模就会缩小,部分医生就需要向基层医疗机构分流,这也需要准备一些配套的制度。
其实,从表面看,新的医疗改革实施方案,面对的是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医生的考核体系、药品的定价机制。但这些方案的落实,最后依旧离不开各级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改革,并且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多个部门的利益冲突。此前就有媒体报道,在药品定价方面,多个部门隔空喊话,互补合作。药价方面如此,其他的工作也会如此。所以,我们对于医疗改革,恐怕不能只有期待,还要有一些面对医疗服务短期波动的心理准备。(郑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