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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根子上治理医院“突击控费”

2017-12-29 10:27:24 来源:健康报

□罗志华

一到年底就突击控费,是近年来一些医院惯用的手法。今年不同的是,这种现象与“医保基金见底”等不实传言结合在一起,引发了社会的更大关注和担忧。

医院年底突击控费主要是因为医保部门对医院进行了年度总额控制,这样可以规避或减少自行承担费用的风险。尽管这种方式不合理,但在医保付费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也属迫不得已,如果不进行总额控制,再厚的家底也可能被掏空。

不过,医院若将年度总额控制分解到每个月,细化到每个医疗项目,且平时就加强对不合理诊疗费用的管控,就不用等到年底“临时抱佛脚”。

更重要的是,医院在年底前大手大脚花光年度总额,先把利益放进自己的篮子里;年底再突击控费,后果将由患者来承担。且突击控费在社会上引发猜想和担忧,可对医保部门形成一定的压力,迫使他们放医院一马,或在次年提高医院的年度限额,这是医院希望看到的结果,若真如此,突击控费反而会让控费不力的医院尝到甜头。

可见,突击控费的医院理应承担控费不力的责任,即使医院出现亏损或财政困难,也不能任由其将风险转嫁给患者或社会。即使医院已经突破了年度限额,相关部门也要督促医院像平时一样对待患者,确保诊疗不受影响,但事后要对医院控费不力进行倒查与追责,维护医保控费制度的严肃性。

当然,医院控费不力也可能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本年度出现突发事件或较大疫情等,导致医院的保障任务显著加大,控费难度也相应增加,若如此,则应在年底适度放宽限额。医保部门还要反思,部分医院的年度控费额度或许制定得不够合理,应通过调研动态掌握医院的工作量,更加科学地调整和分配医保基金份额。

总之,治理突击控费最彻底的办法,是尽快完善医保付费制度,这样医院会在平时自觉控制好医疗费用,而不是年底搞突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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