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胡显俊
近日,法制晚报一篇报道中讲到患者张某住院三年,不仅拖欠治疗费,还拒绝出院,最终被医院告上法院。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某给付医院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鉴定费等共计41万余元,并要求张某的监护人同母异父的王女士在判决生效30日内,将张先生带离医院。拿到判决后,王女士表示,自己不会上诉,也不会执行判决,因其表示没有能力安置张某。因监护人职责问题,因当时王女士并非张先生的监护人,对于医院要求张某支付医药费的诉求,法院并没有给予支持。仅同意了医院要求王女士帮助办理出院手续将张先生带离医院的诉求。
该案件中因监护人没有能力承担医药费,故法院判处其不需支付医院医疗费用,但在现实生活中法院判处患者支付医药费,但患者拒绝支付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国外是如何应对患者欠费这个问题呢?
他山之石:追缴欠费关键靠法律
日本是先看病后付费,近年来,看病后未缴纳医疗费的情况不断增加,每年大约欠费100多亿日元。为此,一些医院一方面收取押金预防欠费问题,另一方面对于欠费患者“先礼后兵”:先是给患者发催缴费用的通知,如果仍不还款,医院将起诉欠费患者,但由于医院工作繁忙,司法追缴比较漫长,这个办法效果不佳。
美国医疗费用之高昂举世闻名,拖欠医疗费用也时有发生。据美国医院协会统计,每年美国医院未支付的医疗账单总金额高达400亿美元,使很多医院的日常运转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全美范围内的医院都开始推行还款计划,允许患者分期付款。另外,美国患者可以向医院申请打折减免,自己还一部分,剩下的包袱留给了社会慈善机构,最后是政府。
既然找到了问题的根源,也有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那么如何治理我国患者欠费的“顽疾”呢?笔者认为,要着眼于“病根”——从患者身上解决。对于经当地民政部门证明,患者确实经济困难、无钱支付的情况,应按照现有的医疗救助制度和健康扶贫的政策,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让其有病能医,治病费用由民政部门、救助基金或公益组织来承担。而对于那些恶意欠费的“老赖”,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要及时修改和出台新的法律规定,并加强依法打击“老赖”的执行力度。通过媒体曝光、司法追缴、纳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刑事追责等措施,增大其违法成本,从源头上打消其故意欠费甚至赖账的“老赖”心理。
群策群力:打击医赖重点在协作
该如何解决好“医赖”问题,2017年卫计委也发布了““医赖”问题将严厉打击专项整治”的专项文件,文件中要求要坚持一手抓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一手抓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长效机制建设。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对涉医案件快侦、快破、快诉,对重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坚决遏制涉医违法犯罪频发的势头。要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发生的涉医违法犯罪进行剖析,完善全链条管理,提升现场处置能力。各地要将解决“医赖”问题纳入专项行动,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协调相关部门系统梳理,摸清底数,开展专项综合治理,通过帮扶、疏导及法律手段,引导患者出院,依法打击、严厉惩处扰乱医疗秩序的“医赖”。
医赖占用有限的医疗资源,是无视他人病痛和生命为代价的一种行为,而社会的宽容和忍让就是对公众利益的不负责任。因此,对于医赖不但要疏导和帮助,更应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严厉的打击,让医赖无处遁形,保障医院的健康运行。
原标题:关注|你科里现在住着“医赖”“老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