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会议+旅游”,这是再经典不过的学术推广模式。然而,现在这招危险了!
2017年底,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上海工商局先后对施贵宝制药、泰凌医药、凯西医药进行商业贿赂处罚。
尤其是在对凯西医药的处罚决定书中,明确指出“当事人为提高固尔苏和倍优诺药品在中国市场的销量,在邀请医院相关医生开展学术会议的过程中外出旅游。”
大家在想,作为经典的学术推广模式,“学术会议+旅游”是不是不能使了?
▍从严打击商业贿赂
2018年1月1日起,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商业贿赂被重新定义:买卖双方主体之外的第三方,帮助买方购买或者帮助卖方销售,从而获取一定利益的行为。
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对商业贿赂将从重处罚:“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款”,处罚额度比旧版提高了10-15倍。
2017年12月2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公开征求《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意见,明确了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药品销售,统计医生处方或向医务人员输送回扣等利益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
工商、药监、卫计委同时发力,喊话严查严查商业贿赂,对于“学术会议+旅游”这一推广模式来说,可能就会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了。
▍地方已在行动
2016年底,央视曝光药品回扣事件后,个别地方在“封杀”医药代表后再升级,从不给进医院,升级成不准医生参加企业提供的学术研讨会。
其中,郑州市卫计委提出“六个严禁”要求,第一个“严禁”就是禁止回扣、提成,也禁止医生收受其他好处。这些被列举出来的好处包括:资助参观、旅游、考察、会议研讨交流等。
一直以来,业界对医药企业赞助的学术会议,甚至是顺带旅游,是存在一定的争议。有投反对票的,也有支持的。
譬如此前,钟南山院士就表示,“药企资助学术会议是天经地义的。就拿夺得游泳世锦赛3枚金牌的孙杨来说,他只有参加高水平的国际比赛,与强有力的对手竞争才能出好成绩。同样,中国医学水平的提高也是需要交流的,不可能闭关自守。”
▍别去这21个地方开会
《职业大典》明确:“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是医药代表的工作任务之一。那么,召开学术会议就是形式之一。
但是,以往的带医生回企业参观、甚至带去的形式则必须做相应的调整。
早在2015 年,中纪委就下发通知,提醒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到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业内人士表示,在现今的严查风暴下,未来药企组织学术会议的地点,要避开中纪委明令禁止举行会议的21个景区,否则很可能被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同时,避免使用旅行社的发票来冲抵有关费用。
中纪委禁止开会的21个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