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0月23日电(记者 周凯)在一些城市的城乡接合部、新建开发区和城中村,非法行医隐蔽而猖獗,相关执法部门虽多次查处整治,黑诊所、游医却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屡禁不绝。
记者调查发现,流动性大、利润高、偏远地区看病难、执法力量薄弱等是非法行医长期存在的主因,由此导致的医疗事故时有发生。非法行医“顽疾”亟待通过提高违法成本、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形成监管合力等方式予以根治。
5角钱针剂卖10元 非法行医隐蔽猖獗
前堂开药后堂打针,在背街小巷办起黑门诊,赶集时吆喝着祖传秘方给群众看病……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在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沙坪坝区井口镇、九龙坡区西彭镇等城乡接合部、新建开发区和外来务工者聚集地,五花八门的非法行医隐蔽而猖獗。
在这些黑诊所、游医处“看病”方便,不用挂号排队,有的还提供上门服务,价格甚至只有正规医疗机构的十分之一。记者曾跟随执法人员在九龙坡区查处了一家名为“天吉大药房”的非法行医点。该药房的后面有一扇小门,推开一看竟是一个黑诊所,执法人员进入时没有行医资格的药房店主杜某正在给两个年轻人打针。杜某说,一般的感冒在他这里只要十几元,而在正规的诊所里打针输液需要100多元,每天平均有十几个病人来“看病”。
执法人员介绍,非法行医有市场、利润高,在城乡接合部、新建开发区和外来务工者聚集地,正规医疗机构偏少,群众看病需求难以满足。虽然黑诊所、游医“看病”价格便宜,但通过使用最低廉甚至假药劣药、减少消毒和器械耗材等必要成本,其利润十分可观。杜某说,他使用的针剂市场价格不到5角钱,但他每支收10元钱。此外,少数群众医学知识不够、风险意识不强也为非法行医提供了滋生土壤。
执法人员介绍,非法行医者多数没有接受过正规医学教育,乱诊断、用假药致使每年都发生多例非法行医致使病人受到伤害甚至死亡事件。同时,由于非法行医的人群一般经济能力有限,又无固定居所,出了医疗事故就逃之夭夭,易引发社会矛盾。
非法行医缘何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近两年重庆市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对非法行医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尽管如此,由于非法行医流动性大、成本低以及监管合力尚未形成等原因,非法行医如同打不死的“小强”,让执法者十分头疼。
无任何行医资质的刘某某在永川区大安街道非法开设黑诊所,执法部门先后两次对其进行查处取缔。今年4月,刘某某非法行医又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但刘某某屡教不改,7月份他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非法行医被公安局抓捕归案。永川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唐稼权介绍,非法行医流动性大、成本低,尤其是一些游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今天取缔了,明天换个地方买点器械又开始干,跟执法人员玩猫抓老鼠,导致非法行医打而不绝,屡罚屡犯。
同时,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九龙坡区一位执法人员说,人员编制不足非常普遍,该区两名执法人员要负责四个乡镇数百家药房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同时还有传染病监督、消毒产品监督等工作。目前虽然建有协管员制度,但协管的乡镇干部多为兼职,人数少且执法能力不足,即使天天执法也难以全覆盖,一些非法行医者往往成为漏网之鱼。
由于卫生行政执法的局限性,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不少的困难。非法行医者一看到执法人员,就关门大吉或逃跑,移交线索后公安部门难以取证。执法人员表示,打击非法行医需要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仅靠一个部门难以奏效。
根治非法行医需多管齐下
基层执法人员表示,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非法行医的处罚未能形成足够的威慑力,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和《刑法》,非法行医将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未严重危害患者健康被行政处罚两次后继续非法行医的追究刑事责任。在实际办案中,未致人死亡的非法行医往往给予违法者取保候审或处以缓刑,或单处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罚金,与非法行医巨大的风险性不对等。违法成本太低致使非法行医者敢于铤而走险。
重庆医科大学曾照芳教授认为,非法行医存在的根源在于医疗资源配置不均。我国近年来医改成效显著,但偏远地区看病难、困难群体看病贵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同时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在医保方面未能同步“进城”。
日前,国家卫计委、公安部等6部委联合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专家及基层执法人员建议,一方面结合专项打击行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提高非法行医的违法成本和司法威慑力。同时,合理调整区域卫生规划,鼓励和吸纳正规的医疗机构进入城乡接合部、新兴开发区,在外来务工人员医保政策方面更加灵活,努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缓解偏远地区、困难群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作者: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