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姚宏文10日说,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之一。(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6版)
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这样的原则没有深奥的道理,不难懂。然而,这能由患者作主吗?去医院看病,医生开了什么药,恐怕就得用什么药,有时候虽然觉得医生用的药太重了些,也会无奈接受,毕竟我们治病还得由医生做主。
据了解,我国城乡居民用药行为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2012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数据显示,包括合理用药在内的基本医疗素养仅为9.56%,能够正确阅读药品说明书的居民比例约为15%。在全国合理用药网络知识竞赛中,只有6.3%的网友能够全部答对从试题库随机抽取的10道合理用药常识题。这些数据,的确能够折射出国民在用药方面不够科学,但这却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患者的用药知识并不是不科学用药的关键。
2009年,我国医疗输液104亿瓶,相当于13亿人口每人输了8瓶液,远远高于国际上2.5至3.3瓶的水平。这个数据虽然不太确切,但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输液大国”的事实。同时,还有媒体报道,我国每年10万人输液丧命。这个数据也被卫计委否定过,但也至少表明输液存在着生命危险。“输液大国”是不争的事实,但它的炼成却不是偶然的,一方面是因为患者有“输液依赖”;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些医院会根据例如输液等药品使用的数量,来考核医生的月度绩效,这才是“过度用药”的根本所在。给病人输液,本该是依据病情,但在经济利益的驱逐之下,却是以获利为标准给病人输液。现实的背景中,医院仍然是“以药养医”,在国内的医疗机构中,基层医疗机构的收入中药品收入占到整个收入的70%以上。而且医院、医生和医药代表之间有条“利益链条”在不断驱动。
治病要对症下药,用药要合理,用药过度,不仅不利于治病,更会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影响到以后的治疗。但合理用药如何能够做到?显然靠病人提高用药知识,是触及不到根本的,最为关键的是让医生“懂”得。这就需要破除用药背后的“利益链条”,真正破除“以药养医”,真正破除用药量来考核医生的制度,真正消除“药品回扣”。据说,在外国,如果某位医生的输液量过高,就立刻会有人与其交谈,让该医生作出合理的解释。同时,医疗保险机构也会介入调查,一旦医生不能作出符合医疗原则的解释,该医生很可能面临吊销医疗执照或者其处方不能得到医保报销的窘境。这样的方式也值得借鉴。
合理用药,不靠病人,要靠医生,更靠制度。合理的考核和严厉的监管制度,才能促使医生合理用药。■前 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