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欧盟监管机构宣布,制药巨头强生公司和诺华制药将因为设法阻止一种较便宜的仿制止疼药上市销售而接受1630万欧元(2200万美元)的罚款。欧盟委员会同时对其他制药商类似的反市场竞争行为提出警告。
这也是欧盟委员会第二次对这种所谓的延迟上市付款交易进行处罚。在这类协议中,品牌药物制造商会向生产仿制药物的竞争对手付款,让后者不要以更低的价格出售品牌药物的仿制药。这种在制药行业非常常见的做法引起了全球各地监管机构的注意,这样的协议被认为使得消费者的药费增加,并提高了公共健康保健成本。
欧盟市场竞争监管机构指出,从2005年7月开始,强生公司和诺华制药之间的协议使得癌症患者无法获得更便宜的仿制版芬太尼长达17个月。强生公司及其荷兰子公司杨森制药被罚款1080万欧元,诺华制药及其荷兰子公司山德士制药被罚款550万欧元。
欧盟市场竞争事务专员贾昆-阿尔穆尼亚(Joaquin Almunia)指出:“该决定应该使得制药公司在开展这类反市场竞争行为之前再行思考,这种做法损害了患者和纳税人的利益。”
欧盟委员会在2013年6月曾因类似协议对丹麦灵北制药等8家制药公司进行过罚款。欧盟还在考虑对涉及以色列梯瓦制药及其子公司Cephalon,以及法国制药商施维雅的两起案件进行处理。(宗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