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诊疗费10元“包干”
我省(四川)去年已执行,基层医院称“利用率”并不高
就医收费统一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原则上10元左右。并要求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按规定比例支付。记者从医保部门了解到,我省去年起就已实行10元诊疗费“包干”。
基层医院一般诊疗费包含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耗材费)。
诊疗费由医保全额报销
未统一“包干”之前,患者就诊时单独缴纳各项费用,如果不输液一般低于10元,加上静脉输液费则多在10元以上。
此前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曾解释,一般诊疗费统一定价10元是在发挥医保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作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了药品加成,基层医疗机构收入减少,因此需要以政府补助的方式保障其运行。
成都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针对城乡医保居民实行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10元“包干”,而且由医保全额报销,没有自付部分。而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的居民账户内有专门的资金用于门诊和个人购药,所以目前未在此列。
居民称10元不输液有点亏
成都市青羊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罗红艳说,该院自去年开始执行一般诊疗费10元“包干”,可能由于知晓率较低,目前“利用率”并不高。“有些居民忘带医保卡,但一般诊疗费总共只有几块钱,就自付了。”
“还有居民认为如果不输液10元钱有点亏。”罗红艳解释,统一10元诊疗费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过度医疗,“不管输不输液都是这些钱,医生就会尽量选择基础医疗。” 华西都市报记者刘春梅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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