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 牛正乾
在目前的相关政策环境下,中国大陆医药市场的药品价格出现两种极端现象:一类是药品价格虚高型,企业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给医生、医疗机构、招标采购部门等相关环节高额回扣,价格虚高的药品主要销售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制度后开始迅速向基层蔓延,造成对患者的过度用药、滥用药,导致看病费用难以有效降低,过度浪费有限的医保费用,在医院销售的药品主要是这种价格虚高药品,根据调研,在二三级医院,销售额最大的前三十种药品基本全部是这种药品,而且前三十种药品的销售额能够占到三甲医院总药品销售额的一半以上,县级医院这个比重甚至超过60%;另一类是药品价格虚低型,在很多地方“唯低价是取”的招标政策下中标价虚低,其他药企无法与之进行价格竞争,其产品主要销售在基层市场(即使在高端医疗机构有供应,使用量却极其小),消费对象为处于弱势群体的社会底层百姓,即使产品有质量隐患对患者造成伤害,这类消费者大多也基本无力无法申诉。相反,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质量标准等相关政策的规范企业,生存状况却不容乐观,发展越发艰难。政府的药价管制已经使得价格竞争机制完全失灵,导致中国的医药工商行业无法实现优胜劣汰,效率高、质量好、成本低的企业无法通过公平竞争做大做强,而正如上述的两类企业却能够依存于现行扭曲的市场环境生存下来。
尽管医改是世界性难题,但是药品却不是,除中国外,没有一个国家的医改重点放在药品上。欧美国家中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重几乎没有超过20%的,亚洲国家没有超过30%的,而我们的这个比重在45%左右。这表明,肯定是我们现行与药品相关的行政管制政策存在问题。药价虚高虚低并存、医疗机构回扣泛滥,严重的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到社会民众对政府推进医改惠及民生的信心。这一问题之所以久治不愈,且愈演愈烈,根本原因就是药品加价率管制等相关政策,以及与之配套的“禁止二次议价”等医药招标诸多政策,违背了基本的经济规律。治理公立医院药品费用居高不下和基层医疗机构部分药价虚低的有效办法,绝对不是通过简单的“唯低价是取”的招标和零加价率管制所能够解决的,恰恰相反,零加价率政策,会导致回扣现象向基层医疗机构蔓延。正确的改革措施应该是:以取消药品加价率管制(包括药品零差价管制)为治标之策;以尽快推进医疗机构管办分开,消除公立医院垄断地位、推进落实医保付费改革为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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