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统计,目前全市11家市属公立医院已累积医疗欠费共有8157万元,欠费人数有8000多人。医疗欠费已成医务人员的心头之痛,因为见死不救、没钱不治不行,但在医院及医护人员全心全力救治病人后,若还要承担欠费的责任,这又是何等的尴尬,而巨额的医疗欠款又该由谁来埋单,俨然已成一道难题。(7月7日《南方日报》)
深圳这几家医院的尴尬,也是所有公立医院的尴尬。而且,尴尬之处还不止如此,如果医疗欠费太多且得不到解决,医院的生存都可能受到影响;但假如由政府一揽子填平亏空,看似一时解决了问题,却又会对欠费行为形成鼓励,今后逃费、欠费更加防不胜防。因此,对于医疗欠费切莫一视同仁,要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分类管理。
对于有经济能力却故意逃费的行为,可定性为恶意欠费,应通过协商和司法等途径进行追讨。为了减轻医院分散打官司的麻烦和压力,不妨明确一家第三方代理机构,请专业法律人士帮助解决问题。此外,还可以将恶意欠费作为诚信污点计入征信体系,对恶意欠费行为施压。
对于参加了各类医疗保险、特别是自购商业保险的非恶意欠费行为,首先应依靠医保基金或商业保险基金来解决大部分欠费,不足部分应予以追缴。此外,因为患者有医保,在其缴清欠费前可冻结医保账户,相信只要与医保资格相关联,这部分人的欠款追缴就不成问题。
对于确无偿还能力的欠费患者,若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医院应该帮其争取大病救助二次报销,以填补亏空,还可以通过医疗救助资金、慈善捐助等方式来解决一部分问题。若这些措施仍不能解决,政府可考虑向医院增加专项投入,对困难欠费人员施以援手。
医疗欠费原因复杂,任何一种解决办法,都不会适用于所有欠费行为,惟有分类管理,才能找到各种条件下合适的解决办法。而分类管理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分类是否科学合理,假如将恶意欠费也纳入了救助范围,或者将贫困患者当成了恶意欠费者,则不仅追不回欠费,反而会造成不良影响。(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