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统计,目前全市11家市属公立医院已累积医疗欠费共有8157万元,欠费人数有8000多人。医疗欠费已成医务人员的心头之痛,因为见死不救、没钱不治不行,但在医院及医护人员全心全力救治病人后,若还要承担欠费的责任,这又是何等的尴尬,而巨额的医疗欠款又该由谁来埋单,俨然已成一道难题。(7月7日《南方日报》)
应当承认,深圳这些医院的尴尬,也是所有公立医院的尴尬;医疗欠费的情况并不是深圳一地的问题,而是在全国各大小医院普遍存在;这也不是一两年的问题,而是多年沉积下来的问题。
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乃是医生的天职,面对生命垂危、需要紧急救治的病人,医院理应为他们开辟绿色通道,救人为先。再说,原卫生部曾多次强调,对急诊抢救患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医院、医生必须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因此,这不仅是道义的考量,更是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见死不救”、“没钱不治”,显然违背了医生的天职和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然而,就在患者得到医治、医护人员全力抢救病人之余,倘若还需承担因患者欠费带来的一系列责任,这样的医疗尴尬无疑给救死扶伤泼了一盆冷水。
医疗欠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不外乎这么几个方面:一是绿色通道欠费,也可以说是急诊欠费,很多地方都为救治危重病人,开通绿色通道,规定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甚至规定医疗首诊制,即便不是急诊科室遇到危重病人也要照此办理;二是“三无”病人欠费,亦即无姓名、亲属、单位或地址的病人;三是突发性事件或事故欠费,如突发事件、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疫情等造成的患者;四是经济困难欠费,包括因病返贫或因病致贫者;五是患者恶意欠费。还有医保衔接或医保执行出现偏差导致欠费、医疗纠纷欠费以及医院内部管理问题造成的欠费。根据不同的欠费类型,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机制和流程保障。
事实上,不管是从为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而提供成本支撑的角度,还是从医疗契约与责任履行的角度,依法承担合理的医疗费用都是患者的义务和责任。如果单单让医院捉襟见肘地去自我处理、孤军奋战,或者全部由政府埋单,显然都不是科学而合理的解决之道。对“救死扶伤欠款”应科学甄别、区别对待。
显然,治医院医疗欠费的“顽疾”,就得治患者无钱治疗的“病”。一方面,对那些家庭特别困难、确需救助的患者,必须在国家层面建立大病救助体系,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让有大病又有困难的人能够得到及时治疗,治病费用有人来管。令人欣慰的是,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于今年9月底前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积极救治。这对于医院和患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另一方面,对那些有能力支付而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患者,决不能手软姑息,要采取曝光、走司法追缴途径,并将其纳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并公之于众,不仅让他们在医疗体系内“寸步难行”,通过健全联网机制,使其在生活的其他领域亦“四处碰壁”。唯此,医疗欠费问题才不再是医护人员和医院的心头之痛。(作者:廖海金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