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报道,国家卫计委近日下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在今后三年内巡查41家医院,将反腐倡廉作为巡查工作重点,切实解决公立医院存在的诸多问题。而日前新华社披露,2014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8件123人,其中院长16人、副院长6人,个别地市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
公立医院可探索外部审计制度
卫生部门应指导公立医院切实落实药品器材的采购和建设工程方面的招标投标制度,尤其是其中的评标、定标环节,应强化医院内的民主决策机制。
安徽反腐风暴席卷医疗卫生领域,将公立医院塌方式腐败暴露在公众面前,尽管触目惊心,却未必令人意外。在很多人看来,那就像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只是查不查、何时查的问题。就此看,安徽医疗系统的腐败情形有一定的代表性。
此次相关反腐动作,备受关注的一点是,不少涉案者是当地中心医院院长、副院长和重点科室领导,他们是各医院的行政领导,更是所在单位乃至本地区的业务骨干、医术权威。他们贪污寻租,一旦被清除出医师队伍,或引发这些地区医疗技术力量的“塌方”,且其元气一时难以恢复,最终殃及患者,岂不可叹?
应看到,私立医院的投资人和院领导大多具有同一性,他们同医院的发展同生死共存亡,其防腐能力相对较高;而公立医院的属性不一样,其掌握的行政资源与责权利设计,都会诱导很多医药商和医疗器材商等把精力放在其决策层上。若公立医院内外的防腐反腐机制不起作用,腐败现象必然循着“虫蛀效应”向外扩散。时下在医疗体制改革的背景中,国家对基层特别是县一级公立医院的设备购置、药品采购与基础建设等投入巨大,新农合政策又释放了农民的就医需求。这也让遏制公立医院腐败的形势更严峻。
在此情境下,必须加快亡羊补牢步伐,针对公立医院廉政建设中的纰漏进行完善。我认为,卫生部门应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检查监督,指导医院切实落实药品器材的采购和建设工程方面的招标投标制度,尤其是其中的评标、定标环节应强化医院内的民主决策机制,例如可探索“一把手”“二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和专家论证说明制度,建立健全一年一次的外部审计制度,并将抓落实跟绩效考核挂钩。
还有,当下很多公立医院也有医务公开网络平台,但很多都处在僵尸状态。依我看,无论县级以上医院还是负责新农合独自采购的乡级医院,都该建有自己的药品、医疗设备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并由上级卫生部门筹建,建立运行情况实时督察机制。
如今,从卫计委到地方有关部门都将反腐靶心对准医疗领域,这也是敦促常态化发现与查处机制补全的重要契机。而机制性补漏,立足点还是应落在对一把手的权力制衡、对必要性医务信息的公开上。□刘昌松(律师)
也该尽快解决医疗专家薪酬问题
待遇不合理自然不是腐败的理由,可由腐败易发牵引出的薪酬激励体系问题,确实也该尽快予以解决。
在国内,公立医院的院长、科室主任绝大多数都是资深医疗专家。医而优则仕,部分涉案人员在科层制体系中从普通医生、主治医师到副主任医师,直到走上医院管理岗位,并不容易,可到头来却犯案入狱,实在令人感慨。
毋庸置疑,医院成为塌方式腐败的发生地,院长主任们难辞其咎。但得看到,人心靠着制度,国内呈现集体性的“以药养医”,根源在分配机制的滞后,院长不是决定性因素。而动辄归因于医德败坏,也容易陷入泛道德误区。
媒体常会习惯性地说,以药养医诱发导致了普遍的医疗回扣及腐败。问题是,“药”为死物,不会说话也无法下命令,怎会驱动这种坏结果的发生?说到底,是因“药”背后连接的是一个存在纰漏的制度接口,它也在“逆淘汰”中滋长了某种隐性秩序与酱缸化氛围。新闻中多个院长科室主任的落马,也说明这种行业规则的复杂与坚硬已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
面对这种医疗专家们卷入的大面积腐败,有人说,应重新审思医疗卫生体制中异化的“院长负责制”,它理应以管办分开规避行政主导式的产生模式,并让职代会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杜绝院长、科室主任们大权独揽。这些很有道理,与此同时,也不能忽略一个问题:在成熟社会中,作为医疗领域的专家或精英本该通过合法途径,依靠医疗技术获得与能力匹配的收入。但事实上,国内医疗专家被长年牢牢禁锢在体制内,待遇原地踏步,医技养医的路遥远又不现实,通过合法途径赚钱逼仄难行,障碍重重。一个鼓励专家开私人门诊的政策发酵数年之长,而真正走出来开自己门诊的专家寥寥无几。是专家们脑子出了问题,还是政策本身有硬伤?这值得思考。
如果医疗专家们能获得市场上可体现身价的劳动报酬,无论是开专家门诊也好,到民营医院做院长主任也罢,都会有相应的激励机制,腐败的几率也会降低。这不是说,待遇不合理就是能腐败的理由,可由腐败易发牵引出的薪酬体系问题,确实也该尽快予以解决。至少作为医务工作者的我,对医疗专家涉腐的新闻很是痛心:培养一个医疗专家不易,当下公众看病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又是优质医疗资源供应不足,而腐败却在侵蚀着这些宝贵的医疗人力资源。个中症结,不能不解。□吴帅(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