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跨省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将启动 药品报销和报销比例怎么算?)
新京报快讯 据人社部消息,近日该部与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今年底将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未来,跨省就医住院费将可直接结算。
药品报销按就医地 报销比例按参保地
异地就医,哪些药品和诊疗项目可以报销?根据相关政策,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而报销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哪些人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人社部推进此项政策的时间表,在今年年底,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将启动。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同时,国家明确,这项政策将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对于涉及此项政策的几类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解释,其中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即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即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以及异地转诊人员,就是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全国将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
要顺利实现异地就医结算,除了身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外,参保人员还必须在跨省异地就医前,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同时,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社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未来,在结算流程方面,报销手续可以实现系统传送、参保地计算,最终实现医院和就医者直接结算。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计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作者:吴为)